2023年5月,中央下达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60万元(鄂财农指〔2023〕302号),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中央下达我旗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6日,公告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反映。
通讯地址:杭锦旗锡尼镇滨河路东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477—6622575(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邮箱:hjqmw2008@126.com
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