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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告家长书

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

近年来由于电动车数量的增多,种类也五花八门,有的电动车车速较快,针对学生来说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等特征,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增多,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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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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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安全隐患,希望家长对此要有足够的重视,不能有丝毫的马虎疏忽和侥幸心理。分析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学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了家庭经济条件允许,家长又疏于要求外,更主要是由于学生所处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寻求刺激、逞强、炫耀、攀比。学生骑电动车上学酿成严重事故都有其共同点:缺乏安全驾驶知识,交通意识差,违规超速、超车和超载,高速飙车等。初中学生由于年龄特点,自控能力较差,均不适合驾驶电动自行车。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妥善处理,极易酿成交通事故。一旦导致交通事故,轻则会给学生身体造成伤害,重则会给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所以,家长要教育子女,遵守法律法规,对孩子违法骑电动车上学行为,绝不能纵容,要坚决制止,做到防微杜渐。孩子的安全出行习惯,遵纪守法行为习惯,都需要家长的关注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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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杭锦旗教育体育局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决定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上、下学。望您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我局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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