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98万元(鄂财农指〔2023〕192号),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自治区下达我旗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9日,公告期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反映。
通讯地址:杭锦旗锡尼镇滨河路东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477—6622575(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邮箱:hjqmw2008@126.com
序号 |
苏木镇 (管委会)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文号 |
下达额度 (万元)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独贵塔拉镇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
鄂财 农指【2023】192号 |
98 |
敖楞乌素嘎查 |
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敖楞乌素嘎查集体经济建设标准化养殖棚圈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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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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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