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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3年3月,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98万元(鄂财农指〔2023〕192号),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自治区下达我旗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9日,公告期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反映。 

  通讯地址:杭锦旗锡尼镇滨河路东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477—6622575(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箱:hjqmw2008@126.com 

序号

苏木镇

(管委会)

资金

来源

资金

文号

下达额度

(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备注

1

独贵塔拉镇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鄂财

农指【2023】192号

98

敖楞乌素嘎查

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敖楞乌素嘎查集体经济建设标准化养殖棚圈项目

 

合计:

98

 

 

    

  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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