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重视,聚焦主业提供组织保障。
杭锦旗公安局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其贯穿于全部公安工作之中,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学习研究,并召开全旗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进行部署,为落实执纪监督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确保执纪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二、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广泛开展交心谈心,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廉政风险较高的部门领导、民警进行廉政提醒谈话30余人次;对新提拔的部门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全面梳理了队伍管理教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队伍违纪违规情况,分析了违法违纪问题的根源所在及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深入讨论和研究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办法和举措。组织观看《警钟》等警示教育片,震撼和警醒民警,增强民警遵纪守法、执法为民意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查处的几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向民警细算腐败代价“七笔账”,用活生生的案例教育民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遵纪守法,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三、坚持抓早抓小,夯实源头防范。
摒弃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被动的监督检查方式,立足早防范、注重早发现、坚决早纠正,不断将监督关口前移,逐步实现抓早抓小的制度化、常态化,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一方面,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运用动态发现、动态监督、动态整改、动态问责等工作模式,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执法办案活动,组织开展暗访检查、专项督查,畅通电话举报途径,依法受理举报材料,积极主动的执纪问责,全面准确地查找、分析、研判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点对点、面对面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民警进行整改;积极与督察、审计、信访、法制等部门协调沟通,形成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合力,严查问题苗头,防止小问题酿成大祸端。
四、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执纪问责。
对队伍违纪违法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在追究当事民警责任的基础上,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针对执法过错案件,建立了警种提报、法制认定、纪委追责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执法过错的单位和民警,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