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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杭锦旗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杭锦调查队 

  (二四月)

  2017年,全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综合

  2017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94.8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增长5.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19.85亿元,同比增长3.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4.4%,拉动GDP增长0.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完成36.48亿元,同比增长8.0%,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9.5%,拉动GDP增长2.8个百分点。其中:全部工业完成27.4亿元,同比增长14.2%。建筑业完成9.08亿元,同比下降5.4%;第三产业完成38.47亿元,同比增长4.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6.1%,拉动GDP增长2.1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0.9:38.5:40.6。

  

  

  二、农牧业

  种植业:农作物总播面积120.9万亩,同比增长2.5%。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7.37万亩,同比增长0.8%;粮食产量368566吨,同比下降4.5%。其中,小麦产量2923吨,玉米产量353810吨。(详见附表1:杭锦旗2017年农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表)。

  畜牧业:牧业年度(6月30日)牲畜头数1982711头(只),同比下降1.7%(详见附表2:杭锦旗2017年牲畜头数表);日历年度(12月30日)牲畜头数1456205头(只)同比增长4.3%。

  林业:全旗林业用地1316.8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7.1万亩,疏林地面积1.5万亩,灌木林地面积389.0万亩,未成林地面积128.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4.8%(2015年林地变更数据)。

  三、工业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家,完成总产值72.62亿元,同比增长31%。分行业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3.43亿元,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0.77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0.55亿元,医药制造业1.22亿元,金属制造业0.44亿元,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4.95亿元,燃气生产和供应业10.83亿元,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43亿元;完成销售产值73.3亿元,同比增长36.7%;工业产品产销率101%,产销衔接良好。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现价完成15.27亿元,同比增长15.1%。(详见附表3:规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25亿元,同比增长93.2%;利税总额1.49亿元,同比增长4.9%。亏损企业3户,比上年减少3户。企业亏损面13.6%,比上年末缩小16.4个百分点。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7个(新建项目166个,续建41个),共完成投资1943200万元,同比增长11.0%。其中:民间投资完成1394123万元,同比增长32.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71.7%,比上年增长11.38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13个,共完成投资1171万元。

                           

  按产业分:第一产业完成54852万元,第二产业完成1049939万元,第三产业完成838409万元。(详见附表4: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分行业投资)。

  五、交通、邮电

  截至2017年末,全旗境内公路总里程达到5384.47公里。其中,高等级公路里程367.57公里,高等级公路中,高速公路253.74公里、一级公路113.83公里。铁路里程108公里。

  全年公路货运量1897.44万吨,货运周转量23.72亿吨公里。公路客运量 151.08万人次,客运周转量 1.30亿人公里。

  邮电通信业:全年邮电业务收入实现733.51万元,同比增长9.6%。

  六、商业

  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2449.8万元,同比增长7.1%。

  按销售地区分,城镇零售总额完成289815.7万元,同比增长6.8%;乡村零售总额完成172634.1 万元,同比增长7.6 %。

  限额以上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591万元,同比增长65.6%。按商品类值分,粮油食品类完成零售额22918万元,同比增长96.3%;中西药品类完成零售额1943万元,同比增长46.2%;汽车类完成零售额7045万元,同比增长55.5%。

  

                        

  七、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

  文化:2017年末,杭锦旗旗直文化部门1个,各苏木镇文化站7个。文化系统从业人员10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3人。图书馆总藏量17万册(件),其中图书10.5万册、报刊230万件、电子图书7万册。

  地面数字电视发射台15座(自有3座,租用12座),中央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地面发射台4座,调频广播发射台4座。数字电视用户41587户,其中直播卫星用户3600户,有线电视用户11673户。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0%,广播综合覆盖率达到80%。

  旅游:全旗有旅游企业41家。其中,旅行社2家, AAAA级景区3家, AAA景区1家,AA景区1家,景点3家,星级酒店3家,自治区级星级牧家乐3家,市级星级7家,旗级牧家乐18家。全年累计接待游客9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5.7亿元。

  教育:年末全旗共有各类学校28所(民办2所)。其中,幼儿园18所(公办幼儿园16所,民办幼儿园2所),小学5所(民族小学1所),中学5所(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2所)。全旗在校学生人数15147人。其中,在校幼儿4491人,在校小学生6625人,在校中学生4031人(初中生2724人,高中生1307人)。全旗共有专任教师1432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348人,小学专任教师542人,中学专任教师542人(初中专任教师377人,高中专任教师165人)。(详见附表5:在校学生人数统计表)。

  卫生:年末全旗共有旗直医疗、预防、保健、合作医疗、爱国卫生、卫生监督机构8个,苏木镇中心卫生院7所,卫生院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嘎查村卫生室78个,个体医疗诊所52个。卫生技术人员519人。其中,主任医师7名,副主任医师54名,主治(管)医师79名,初级医师、护士及其他人员379名。全旗共有病床503张。其中,旗直310张,基层163张,妇幼保健30张。实有床位590张,其中旗直422张,基层138张,妇幼保健30张。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4.04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务人员3.55名。

  体育: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人、自治区一级社会指导员27人、市二级社会指导员32人、旗三级社会指导员388人。年内成功举办近40项重要体育赛事。我旗有1个旗级全民健身中心、1个旗级乒乓球馆、7个苏木镇小型全民健身中心、20个社区全民健身点、64个行政村配备健身器材、全民健身体系日趋完善;完成体育彩票销售1301万元。

  八、财政、金融

  2017年财政:全旗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73753万元,同比减收85697万元,下降54%。

  

  分级次看,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566万元,同比下降71%;上划中央税收收入25035万元,同比增长16%;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6581万元,同比增长22%;上划市级税收收入6571万元,同比下降31%。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29778万元,同比增长29%;地税部门完成39836万元,同比下降69%;财政部门完成4139万元,同比下降44%。

  2017年,全旗公共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43707万元,同比减支18203万元,同比下降7%。

  金融: 2017年年末,全旗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30185万元,同比下降0.32%。金融机构贷款余额587195万元,同比增长48.54%。

  九、人口

  年末全旗户籍人口144105人,总户数71201户。其中,城镇人口27752人,乡村人口116353人。按性别分,男性73271人,占总人口50.9%;女性70834人,占总人口49.1%。按民族分,蒙古族人口27571人,占总人口19.1%;汉族人口116161人,占总人口的80.6%;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373人,占总人口的0.3%。家庭户均规模为2.02人。

  年末全旗常住人口11.4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36 万人,乡村人口5.06万人,城镇化率为55.69%。全年出生人口为0.12万人,出生率为9.72‰;死亡人口为0.06万人,死亡率为5.27‰;自然增长率为4.45‰。

  十、人民生活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9108元,同比增长8.2%。其中,工资性收入26139元,同比增长4.1%;经营净收入7518元,同比增长24.6%;财产净收入1219元,同比增长8.1%;转移净收入4232元,同比增长9%。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208元,同比增长1.1%;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24.2%,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家用汽车68辆,与上年持平。

  全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6644元,同比增长8.4%。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113元,同比增长48.6%;经营净收入12150元,同比增长2.3%;财产净收入492元,同比增长490%。转移净收入2889元,同比增长1.2%。全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124元,同比增长4.9%;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27.2%,每百户农牧民拥有家用汽车58辆,较上年增长5.5%。

  

  十一、环境保护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好于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322天,污染42天,其中重度污染3天。全市二氧化硫均值为18ug/m3,同比下降5%;二氧化氮均值为11ug/m3,同比下降2%。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27ug/m3,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100%。城镇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47.8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56.2分贝。

  十二、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年新增就业人员1252人。提供就业岗位3687个。全年完成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输出755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

   2017年末,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8332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1020人(包括企业在职参保人员6728人,机关事业在职8375人,企业退休人员3764人,机关事业退休人员2153),工伤保险参保10210人,生育保险参保10455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695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59952人。

  2017年末失业保险人数7702人,征收基金382万元,发放人数238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2.4万元。

  2017年末全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12722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96.8%。全年统筹基金收入11942.03万元,统筹基金支出8226.07万元。

  2017年末享受城镇低保对象169户266人,享受农村低保对象976户1913人。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76万元,发放农村牧区低保资金792万元。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2017年全旗GDP数据是在2016年修订数据的基础上核算的。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和农产品产量均为上报数,日历年度牲畜头数为初步数。

   

  

  附表1:

  杭锦旗2017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

  同比%

  粮食作物

  播种面积

  总计

  万亩

  67.37

  0.8

  谷物

  小麦

  万亩

  0.98

  -1.6

  玉米

  万亩

  63.43

  0.9

  薯类

  万亩

  2.61

  -0.2

  产量

  总计

  

  368566

  -4.5

  谷物

  小麦

  

  2923

  -37.2

  玉米

  

  353810

  -4.9

  薯类

  

  10693

  27.8

  附表2    杭锦旗2017年牲畜头数表            单位:头(只)

  指标名称

  牧业年度

  日历年度

  数量

  同比±%

  数量

  同比±%

  总计

  1982711

  -1.7

  1456205

  4.3

  

  53444

  -6.4

  31084

  0.4

  

  45399

  21.6

  32940

  30.8

  其中:奶牛

  5540

  11.6

  4096

  39.2

  

  1866502

  -2.1

  1381916

  3.7

  其中:绵羊

  469904

  3.7

  261617

  -7.8

  山羊

  1396598

  -3.9

  1120299

  6.9

  

  2859

  6.2

  2696

  42.1

  

  5808

  18.8

  2049

  -5.6

  

  1106

  6.7

  735

  3.7

  骆驼

  7593

  23.7

  4785

  50.9

   

  

















附表3:

  2017年规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表

  指标

  单位

  2017

  增长速度(%

  精甲醇

  万吨

  52.4

  -5.1

  尿素

  万吨

  55.0

  29.4

  乙二醇

  万吨

  19.8

  13.1

  中成药

  万吨

  0.1

  0

  钢结构

  万吨

  0.1

  0

  发电量

  亿千瓦时

  35.9

  201.7

  附表4: 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分行业投资             单位:万元

  指标

  2017

  增长速度(%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农、林、牧业

  54852

  -42.9

  采矿业

  262511

  9.3

  制造业

  633121

  65.5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54307

  -63.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0467

  40.1

  批发和零售业

  8083

  -71.2

  住宿和餐饮业

  14378

  

  房地产业

  75775

  296.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46720

  76.1

  教育

  8039

  91.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675

  2959.6

  附表5

  杭锦旗2017年在校学生人数统计          单位:人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总计

  14963

  14609

  14572

  14646

  14904

  15147

   中学生

  5409

  4942

  4756

  4463

  4023

  4031

    其中:高中生

  1800

  1553

  1638

  1527

  1413

  1307

  小学生

  5519

  5726

  5773

  5960

  6498

  6625

  幼儿

  4035

  3941

  4043

  4223

  4383

  4491

  

  

  附件:

  部分指标解释

  1、增加值: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2、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末从业人员20人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末从业人员60人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4、 2017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2017年平均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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