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统计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一、综合
经初步核算,一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8.83亿元,同比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0.58亿元,同比增长3.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8.53亿元,同比增长11.4%。其中工业完成增加值7.92亿元,同比增长12.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72亿元,同比增长7.3%。
二、固定资产投资
一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施工项目7个,投资额同比增长1.0%。其中,第二产业同比增长24.7%,第三产业同比下降70.9%。
三、商业
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69亿元,同比增长3.4 %。
按销售地区分:城镇地区零售总额完成6.24亿元,同比增长2.9%;乡村地区零售完成2.45亿元,同比增长4.7%。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完成1.19亿元。同比增长5.3%;商品零售完成7.50亿元,同比增长3.1%。
四、财政、金融
(一)财政
一季度,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5亿元,同比下降4.2%。
分征收部门看:税务部门完成1.00亿元;财政部门完成0.15亿元。两个部门占总收入的比例为87.4:12.6。
分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0.97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 84.6%;非税收入完成0.18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5.4%。
一季度全旗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0.06亿元,同比增长7.2%。
(二)金融
一季度,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7.68亿元,同比下降4.17%;贷款余额67.03亿元,同比增长5.04%。
五、人民生活
一季度,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10002元,同比增长7.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46元,增长7.2%,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75元,同比增长8.5%。全体居民消费性支出6570元,同比增长5.3%。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871元,同比增长4.0%,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738元,同比增长6.3%。
注:
1、地区生产总值的各项增长速度均按不变价计算。
2、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