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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2016年一季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杭锦旗统计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一、综合
  经初步核算,一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8亿元,同比增长6.9%。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0.7亿元,同比增长3.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工业完成增加值1.5亿元,同比增长7.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1亿元,同比增长6.4%。
  二、工业
  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完成工业总产值5.52亿元。分行业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07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0.15亿元,医药制造业0.28亿元,金属制造业0.15亿元,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57 亿元,燃气生产和供应业1.30亿元。产品产销率95.2%。
  三、固定资产投资
  一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施工项目44个,共完成投资3.2亿元,同比增长12.0%,全部为第二产业投资。
  四、商业
  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3亿元,同比增长9.7%。
  按销售地区分:城镇地区零售总额完成4.4亿元,同比增长6.1%;乡村地区零售完成1.9亿元,同比增长4.5%。
  五、财政、金融
  (一)财政
  一季度,全旗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74亿元,同比增长38.5%。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41.6%。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0.47亿元;地税部门完成2.20亿元;财政部门完成0.07亿元。三个部门占总收入的比例为17:80:3。
  分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2.65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 97%;非税收入完成 0.09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
  一季度全旗地方财政总支出累计完成5.95亿元,同比增支2.19万元,增长58.3%。
  (二)金融
  一季度,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7.34亿元,同比增长26.1%;贷款余额44.15亿元,同比减少3.08%。
  六、人民生活
  一季度,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7844元,同比增长7.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22元,增长7.0%,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55元,同比增长7.4%。全体居民消费性支出5511元,同比增长0.8%。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622元,同比增长0.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738元,同比增长0.7%。
  注:
  1.地区生产总值的各项增长速度均按不变价计算。
  2.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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