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及《内蒙古自治区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杭锦旗2024年汽车补贴活动补充通知如下: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补贴政策的只能按照国家、自治区补贴政策进行申报补贴(原则上不能申报市、旗补贴政策),若强行申报其他政策仅按照一种政策进行补贴;
二、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的可按照市旗补贴政策申报;
三、对骗取消费补贴的将行使相应的法律责任,列入诚信黑名单,不再享受政府出台的任何政策。
四、对所有补贴政策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内以电话形式提出,公示后无异议的视为同意按照申报政策领取补贴,公示结束后不可进行更改;
受理电话:0477-6887575
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