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旗成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1〕98 号)文件部署,结合实际推进我旗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杭锦旗旗情及电子商务发展概况
杭锦旗位于鄂尔多斯市西北部,黄河“几”字湾南岸,是匈奴“骑射之地、游牧之所”,国家一级文物“鹰顶匈奴王冠”出土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宫廷赞歌“古如歌”发源地。总面积1.89万平方公里,辖2个工业园区、5镇1苏木1管委会、76个嘎查村、13个社区,总人口14.6万,其中蒙古族人口2.7万。
杭锦旗境内资源富集,有“羊煤土气风光好”的美誉。白绒山羊、肉羊存栏量160万只;已探明储煤面积8319平方公里,总储量786亿吨,煤化工产能480万吨;杭锦2#土远景储量10亿吨,是新型化工催化剂和环保型废水处理材料,属国内罕见矿种;天然气区块面积7455平方公里,天然气三级储量10102亿立方米,天然气产能达到16亿立方米;风资源具有有效风时多、稳定度较高、连续性好等特点,具备开发价值的风能资源总储量在2000万千瓦以上,是阴山以南唯一一块风能资源富集区域;太阳能资源富集,年日照时数在3100小时左右,有效日照在1900千瓦时/平方米以上,全旗风能太阳能并网发电规模达到151万千瓦。黄河过境249公里,世界第七大沙漠库布其沙漠横亘东西,有耕地131万亩、宜农宜林待开发土地500万亩,有可利用草牧场2000万亩。“中药之王”西北沟甘草畅销世界。境内有鄂尔多斯草原、七星湖、三盛公3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被评为“中国最具民俗文化特色旅游目的地”。实施库布其沙漠亿利水生态综合治理,形成约100平方公里湿地,森林覆盖率和植被覆盖度分别达到15.39%和65%,获评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成功举办七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习近平总书记先后2次向论坛致贺信,激励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顽强拼搏,在新时代新征程书写好杭锦发展新篇章,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自治区园林县城、自治区双拥模范城、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等荣誉。 2020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8.83亿元,增长2.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2亿元,增长17.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45525元和21520元,分别增长1.4%和7.5%。
近年来,杭锦旗委、旗政府坚持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工作来抓,以争创自治区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为目标,依托资源优势,完善功能支撑,电子商务对传统产业加速发展的“乘法效应”正在显现。旗政府成立了由旗长任组长的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在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下设副科建制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并配备了9名工作人员。依托自治区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通过租赁场地建成1790㎡旗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处,中心设备设施齐全,各项功能板块健全。已建成7个苏木镇电子商务服务站,38个社区、嘎查村电商服务站,实现了农村电商服务全覆盖,通过建立旗镇村三级电商平台为居民提供服务,着力解决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截至 2021 年 3 月,我旗共开展培训91 期,培训 4416 人次,其中增值培训 138 人次,扶贫培训 350 人次,孵化网商166人,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入驻企业 28 家, 入驻创客 18 人,入驻“牧农优选线上商城”28 家、132款产品,整体实现销售101052单,销售额4241823.66元,为企业与个人完成产品设计107次、完成1600+张详情页设计与制作,开通74家网店,孵化11家在售网店,针对有需求的企业和网商提供150 余次 1 对 1 的运营指导,目前成功孵化并实现自负盈亏的企业与个人有6家,分别是晓牧牧业、大井滩、荣耀互联网、红薯妹、蒙道尔、新井渠。
二、项目建设目标
依托自治区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利用现有设施设备,打造一处电子商务综合产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屋改造、升级功能服务、升级改造镇村电商服务站、强化现有设施设备。项目功能模块分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冷链物流仓储、农村电商服务站、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电商人才培育、农畜检验检疫、O2O品牌馆等组成。项目实施运营时间为三年,其中:第一年需完成项目进度的50%,包括建设进度50%,绩效进度50%(通过中期绩效评价验收后拨付项目进度尾款)。第二年完成项目进度的50%,第三年完成整个项目的运营工作,整理档案推进项目的终期验收工作。
具体为:新建1个旗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7个苏木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覆盖率达100%;建设1个旗级电子商务公共仓储物流快递配送中心,设立7个苏木镇物流快递配送中转站;开发运行1个杭锦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设立1个杭锦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使用1个杭锦旗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培训3500人次以上(其中专业技能培训不低于500人次),电商创业孵化不少于40家,开设网店不低于20家,培训对象满意度90%以上;培育至少1个当地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运营团队;配备使用1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系统;组建1支专业品牌策划宣传团队,创建培育1个杭锦旗区域公共品牌,培育5个特色电商村,打造完成5款具备当地特色的农、牧、畜、手工艺品、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的电商化开发;建设1个杭锦旗农特产品直播基地,完成100场以上直播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农产品直播盛典活动,录制不低于20条当地农特产品短视频;市内每年至少开展4次电商营销宣传活动,市外每年至少开展2次电商营销宣传活动;旗域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4000万元/年,农村产品(包括在线旅游等)销售额同比增长率50%以上;建立一个杭锦旗农村电子商务项目、企业和人才储备库。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举措
(一)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打造旗、镇、村三级仓储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和场地进行改造升级,鼓励与传统商贸物流配送中心(企业)共享融合。主要包括建设1个杭锦旗农村电子商务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立农村物流配送线路体系、配备物流配送车辆及人员,建设使用1个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构建旗、镇、村三级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向社会提供网购网销商品的仓储、包裹接发、品控分拣、储存配送和售后服务,根据服务企业实际需要,提供保鲜、冷藏等设施和场地。在每个苏木镇设立镇级物流配送中转站(与苏木镇电商服务站合并建设),主要提供电商快递包裹的中转和代收代发、农产品上行的集散储存。
1.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和预处理商品化设施。在物流仓储站点配套建设农村产品(含工业品、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等)分级、包装、分割、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及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等,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
2.推动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传统商贸业、商业街区的资源整合,实现杭锦旗商圈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优势互补,服务共享,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
(二)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新建旗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和场地,新建1个杭锦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其中,办公区域(包括业务受理中心、大数据应用中心、物流快递服务中心、运营中心、培训中心、创业孵化中心、营销策划中心、文化展示中心等)面积540 平方米、农畜产品体验店(含美食体验区、产品展销中心)面积不低于 400㎡、分拨中心面积不低于 500㎡、冷链物流区(冷链、常温仓储区)面积不低于 350 ㎡,仓储建筑面积 600㎡。旗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直播带货、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电子结算、镇村电商服务网点数据监管等功能。各个功能区设施设备齐全,发挥相应功能,服务人员10人以上,门头统一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杭锦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字样。制定并悬挂相关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结合我旗实际,能够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旗域网络交易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运营维护、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供应链管理等公益性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面向全旗所有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协会及所有有意向经营农产品的商户,自愿入驻、自供产品、自组产品上线。建立1个全旗电子商务项目储备库。
2.开发运行旗级电子商务服务系统。充分利用好已建成的旗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新开发一个“杭锦旗电子商务信息化展示系统”,系统需具备电子商务通讯、数据采集统计分析、服务内容展示、电子商务培训和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展示等功能,预留和开放接口,确保能接入自治区、国家相关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实现对苏木镇、嘎查村服务站点进行业务指导及运营管理。
(三)支持镇村级服务站建设与运营
在原有苏木镇、嘎查村服务站基础上,改造和优化7个镇级电商服务站,实现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覆盖率100%全覆盖。优先对现有的供销社网点、“万村千乡”、便民连锁超市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服务站点、便利店、邮政、快递收发、金融、村民活动中心等具备电商功能的服务站点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升级,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在通过市场化方式无法整合或不具备整合条件时,以综合示范项目整体推进为主。同时,镇村级服务站与物流服务站共用设施设备。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应具备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网络代购代销、邮件快递代收代发等功能,能初步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成为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店。服务站点需具备综合服务及线上门店系统。嘎查村服务站点需要同时具备产品代销代购、代收代发、信息发布及电子结算等基本服务功能,并拓展叠加其他服务,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镇村级电商服务站功能,引导嘎查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推动农牧产品进行网络销售、社区直供,帮助嘎查村农牧民利用电商创收。带动嘎查村集体经济向电商化发展。
1.升级打造7个镇级电商服务站。为每个服务站点配套建设1个冷链仓储库,为所辖自然村生鲜制品及肉制品提供中转冷链仓储,依据各镇情况选择性建设冷库或保鲜库。每处电商服务站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2.村级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主要包括村级站点店面门头改造(不含土建)、根据实际需要购置设施设备(包括:物流存储区、仓储库房、办公电脑、打印机、监控等),为所在自然村居民提供便民服务。每处电商服务站人员不少于1人。
(四)支持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
1.加强品牌建设。打造1支专业品牌宣传团队,结合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中的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经验,完善现有区域公共品牌,加强区域公共品牌推广力度,为区域内生产加工企业、电商企业和农牧户提供网络销售、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直播带货、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支持当地开展农产品 “三品一标”等认证,建立产品体系和品牌体系,培育本地拳头产品和龙头企业。通过升级品牌包装、营销内容、生产工艺、扩宽销售渠道等,增强区域文化输出,获得大众认可,打造听闻产品便知产地的内容产品输出旗。力争培育基于杭锦旗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培育1个杭锦旗区域公共品牌,培育不少于5个特色电商村,着力打造完成5款具备当地特色的农、牧、畜特色产品,开发区域农产品、手工艺品、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的电商化开发,建设1个杭锦旗直播基地,完成100场以上的杭锦旗农特产品直播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农产品直播盛典活动;录制不低于20条当地农特产品短视频,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快手及其他社区性、内容性平台推广具有杭锦旗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区域品牌。视频浏览量不低于1500万、点赞量不低于15万、互动不低于10万条。
2.完善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项目实施后,每年针对杭锦旗地方产品开展调研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完善强化追溯管理运行制度,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系统1套,完善旗级农产品的全链条追溯体系基础设施,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在项目期内免费提供网销农产品的检测检验服务。实现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
3.建立完善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以旗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载体,整合旗内资源,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一是为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牧民提供农特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农牧区特色产品提供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政策扶持阶段为免费服务),实现农特产品存得住、运得出、卖得掉、赚得到。二是建立农特产品供应链保障体系,通过农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农村物流配送站,通过整合现有分散货源渠道,向消费者、渠道商、大型超市等提供优质的农特优产品。三是积极培育内地市场。鼓励企业自筹资金除在旗政府所在地以外地区建设或合作建立O2O品牌体验店,以供应链的形式在当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保障各地区线上有平台、线下有实体,让我旗更多的农特产品销往全区市场。并采取有困难可支持、有业绩可奖励、有想法可激励的奖励补贴政策,鼓励有想法有能力的企业、个人开设线上销售渠道与线下体验店,扩宽我旗农特产品销路,拉动企业增效、农牧民增收。
4.建设旅游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加快组织旅游电子商务方面的应用,通过自主搭建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和入驻旅游景区开设线下体验店的方式,构建集景区门票购买、景点介绍、租车、旅游纪念品购买、住宿、餐饮等多元化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旅游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5.建设农产品上行推广体系。积极接入新型社交电商平台、专业电商平台等,开展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整合营销。一是充分利用农博会、招商会、展销会、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平台,依托旗内重大节庆活动,打造良好区域公共品牌形象,并利用媒体广告、网络营销、专题报道以及公共关系等多种促销手段,进行公共品牌宣传销售。二是重视现代物流新业态,广泛运用现代配送体系、电子商务等方式,开展网上展示和网上洽谈,增强信息沟通,搞好产需对接,以区域公共品牌的有效运作不断提升品牌价值,扩大知名度。三是定期举办一次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系列活动,市内每年开展4次以上的电商营销宣传活动,市外每年至少开展2次电商营销宣传活动,重点开展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的产销对接活动。
(五)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及宣传推广
1.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机制,打造专业化电子商务企业及人才队伍,助推乡村人才振兴。以外聘加常驻的形式搭建培训团队,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培训考核制度,制定线上线下专业培训课程体系及共享课程资料库。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别人员安排培训内容,重点面向旗、乡(镇)、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驻村第一书记等基层干部,农村电商站点负责人、企业和合作社人员、农牧民、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个体经营户、农村妇女和具备创业能力的残疾人等。根据培训内容,灵活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地考察、实操演练、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项目实施期内,完成电子商务培训3500 人次以上(其中专业技能培训不低于500人次),电商创业孵化不少于40家,开设网店不低于20 家,培训对象满意度90%以上。规范培训管理,做好培训痕迹资料归档,严格按照培训经费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培训经费。通过专业化培训,建立杭锦旗电子商务企业及人才储备库,培育至少1支地方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运营团队,至少10人以上,做好项目后续运营承接工作。
(1)培训任务
①全旗各部门领导干部电商培训,培训1000人次。
全旗领导干部开展电商普及性培训,主要培训课程包括:电子商务认知培训,我国电子商务政策培训,常见电商运营模式培训。让我旗领导干部了解电商,知晓电商。从而更好地服务全旗电商创业青年及电商企业。
②企业和合作社员电商培训,培训800人次。
通过免费培训的方式鼓励企业和合作社进行电子商务应用,让广大农牧民及易返贫户通过电子商务拓宽眼界,提高思想境界,孵化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增值创收,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我旗农村电商人才素质,助推我旗农牧业产品电子化。
③创业青年专业技能培训,培训1000人次。
提升我旗广大农村牧区青年和高校毕业生等人群的独立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电商青年创新创业成功率,激活我旗电商创业动能
④专业主播培训,培训100人次。
推进本地直播人才储备发展,开设短视频制作与直播专项课程,包含基础直播与短视频讲解基础课程,直播技巧与短视频拍摄中阶课程,直播营销与短视频吸粉高阶课程。通过专业主播人才培育体系,结合本地企业转型,农特产品上行打造,形成可持续发展自适应闭环。让主播毕业后直接有产品可带,让企业零成本增加销售渠道。通过我旗电商物流及供应链体系,解决已售产品的后续相关问题。逐渐完成自产、自销、自运的闭环电商可持续发展路线。
⑤电商运营主管精英培训,培训100人次。
通过前期的初级、中级培训,选优淘劣后将精英运营主管进行跨省外出学习参观,专业学习班深造,跟随专业运营团队跟班学习,通过系统化、专业化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打造出一批一线电商运营人才。
⑥1对1疑难问题讲解培训,培训500人次。
依托杭锦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创客空间,整合一批创业型电商人才试行创业就业,引入多名专业运营人才实地指导入驻学员进行网店操作运营、短视频拍摄、直播现场指导和营销活动的策划。
(2)培训要求
①电商学员创业活动,创业活动10场。
定期对培训学员进行激励,鼓励学员通过团队、个人、加盟的形式参与创业活动,组织开展“电商青年创业大赛、网红直播创业大赛、农畜产品网货大赛、大型电商活动补贴”等活动,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励学员勇于创新、敢于实践。
②线上线下培训,在线学习50万人次。
组建培训微信群,搭建直播培训软件,把我旗有意向参与电商培训或从事我旗电商进农村工作的相关人员组建微信群。通过提前微信通知,在线实时授课,结束后借助软件和微信可以及时提问及时回答等方式进行在线培训。
2.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及推广。开展线上线下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推广活动。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形式,开设运行1个杭锦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全旗普及电子商 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提升全民电商意识,宣传报道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典型人物,提升示范效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等,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不断扩大杭锦旗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影响力,形成全民参与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专项资金管理
由旗工信和科技局牵头,旗财政局、旗扶贫办(乡村振兴局)配合,制定《杭锦旗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专项资金的具体支持范围、支持标准、拨付程序按照《杭锦旗2020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及资金安排表》执行。
旗工信和科技局要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定期检查,及时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旗财政局要积极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不用或转移、侵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和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辅助核算。项目验收前,应对综合示范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提升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确保项目通过自治区级评价和商务部抽查。
五、绩效管理
(一)绩效自评。建立全程督查、自评验收、定期自评“三位一体”的评价机制, 即:
1.全程督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由杭锦旗电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综合示范建设推进小组,重点对杭锦旗综合示范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程序和票据合规情况,及阶段效果进行督促检查。
2.自评验收。在项目验收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绩效评价要求,提前对项目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自评,确保项目通过验收。
3.定期自评。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常态化开展,每半年一次,由旗电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对全旗农村电子商务日常工作和工作效果开展评价检查, 形成长效机制。
(二)绩效评价。对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成绩效目标,完善各项台账资料,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绩效评价。
(三)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与综合示范工作安排直接挂钩,对杭锦旗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若评定为较差,要求中标企业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中标企业承办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2020 年 9月—2020 年 12 月)。结合杭锦旗实际,研究完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以及其他配套措施,并向市商务局报备,做到项目实施管理有据可依,确保项目按时、规范实施。
(二)全面实施(2021年 3月—2021年 5 月)。落实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通过合法程序选择确定承办企业;加强项目跟踪督导;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三)自评及整改(2021 年 5 月—2022 年 2 月)。2021 年 10 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2021 年 12 月,配合市商务局组织开展的项目评估和绩效预评价,总结工作,查缺补漏。同时,委托旗级以上审计部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组织专项资金审计,根据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整改提升,确保圆满通过项目绩效评价。
(四)评价推广阶段(2022 年 3 月)。在总结全旗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深化工作,加强跟踪督查,绩效考核,巩固和推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效果。并按照自治区商务厅有关要求,随时准备接受自治区商务厅安排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以及商务部抽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旗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旗工信和科技局,主要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扶贫办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统筹推进工作合力。
(二)创新工作措施。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渠道,积极探索农村产品上行新模式,建立长效的项目运营机制,确保示范项目可持续发展。
(三)注重经验总结。应注重对杭锦旗电商乡村振兴、培育孵化、企业转型、农村物流等典型经验、做法的梳理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电商发展模式,增强综合示范辐射效应,促进消费升级。
(四)做好信息公开。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公开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示范县、承办企业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予验收。
(五)强化过程管理。综合示范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督导、半年自评、年终考核”,承办企业每月24日以前将工作情况报旗工信和科技局审核后进行通报公示;随时接受上级部门对杭锦旗综合示范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