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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作者:
财政部
发布时间:
2024-05-21 15:3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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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环〔2024〕45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全力支持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规范“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制定了《“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1日
附件:“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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