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杭锦旗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杭锦旗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化全旗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的通知》(民办函〔2022〕52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提升地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目标,通过乡村地名命名设标织密乡村地名密度,推动地名信息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地名工作管理能力和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活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依托本地地名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促进乡村地名管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助力乡村振兴。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百度、高德地图相关平台,将主要地名信息在互联网地图平台全面准确规范标注,深入挖掘乡村地名文化资源,宣传推广当地优秀地名文化、文旅资源和特色农产品,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加大乡村地名信息共享应用力度,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地名信息开发应用,满足数字乡村建设和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地名需求。为全面“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争先进、创典型、树标杆,努力打造样板区域,探索走出一条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路径。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杭锦旗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王晓蕾 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府党组成员、政协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赵建峰 旗民政局局长
成 员:戚晓福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 勇 旗工信和科技局负责人
李文奇 旗财政局局长
折晓光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文天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 锐 旗农牧局局长
王炳耀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秀俊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治军 旗统计局局长
张勇亮 旗乡村振兴局局长
柴国芸 锡尼镇镇长提名人选
温 惠 巴拉贡镇镇长提名人选
张 晶 呼和木独镇镇长提名人选
哈斯毕力格 独贵塔拉镇镇长提名人选
(暂空) 吉日嘎朗图镇镇长
刘云峰 伊和乌素苏木苏木长
李俊文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负责试点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赵建峰同志担任,邬海军同志为联络员。
四、工作任务
(一)乡村地名命名设标。系统梳理全旗境内自然地理实体、乡村居民点、乡村道路街巷、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红色革命教育基地、乡村旅游景点等命名设标现状及问题,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当地地名管理实际,对“有地无名”的规范命名,对“有名无标”的设置地名标志,织密乡村地名密网,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
(二)乡村地名采集上图。加强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更新,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百度地图、高德地图平台,将自然地理实体、乡村居民点、乡村道路街巷、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景点等地名信息全面采集入库,准确规范标注上图,便利乡村百姓出行导航。以图上标注的乡村地名为“锚点”,引导当地群众自主采集并上传农牧家乐、种养殖基地、农牧业合作社、快递物流等助农、惠农、兴农的兴趣点,方便快递进村、农产品进城。
(三)乡村特色资源宣传推广。深入挖掘乡村地名文化资源,采编地名故事,梳理乡村旅游线路图,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百度百科”等平台,在互联网上宣传推广当地优秀地名文化、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农产品,助力乡村文化产业发展。
(四)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加大乡村地名信息共享应用力度,积极为政务管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快递电商发展、文旅资源开发、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提供地名信息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地名信息开发应用,更好满足数字乡村建设和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地名需求。
五、工作方法
(一)确定试点区域。优先选择全旗境内乡村振兴重点嘎查村为示范点,包括乡村居民点、乡村交通道路街巷、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景点、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相关属性信息,数字乡村建设、快递电商发展、历史文化和特产等资源比较丰富的重点区域,对所采集录入推广的兴趣点要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筛选、收集、实地勘察、核实。由各苏木镇自愿申报,由相关部门综合研判确定。
(二)开展宣传培训。根据百度、高德地图和国家地名信息采集工具使用办法和百度词条采编要求完成。
(三)具体推进实施。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乡村地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重点示范区域内的居民点、道路街巷、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点、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乡村特色资源的命名设标和地名、兴趣点,根据《国家地名信息库日常更新维护》《百度地图用户上报手册》《高德地图管家操作手册》等信息平台要求,实地采集、上图录入。进一步完成乡村地名信息宣传、推广和地名服务应用等工作。同时对符合国家地名信息库入库条件的地名,同步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入库工作。
(四)做好工作总结。系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与实践经验,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与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需求,深刻剖析乡村地名服务的短板不足,深入研究乡村地名成果应用服务的路径方法,提出持续深化优化的措施和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六、时间安排
全旗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从2022年10月开始,到2023年4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底前,完成组织机构建立、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宣传、人员培训、资料搜集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1月至2月底,完成数据实地采集、地名信息录入,并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阶段,2023年3月至4月底,完成数据运用、成果总结完善和巩固提升。
七、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是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开展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选好试点区域,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创新工作方法,突出特点特色,确保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督导,强化地名信息资源共享质量审核把关,特别是对采编的地名故事和乡村特色资源宣传文章、图片、视频等资料,要从严把好审核关,避免因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对于基层采集的涉密、敏感或不便公开的信息,民政部门在审核中要予以删除或者修正,确保采集上图的地名信息准确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各苏木镇要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试点地区示范带动作用,为下一步全面铺开奠定坚实基础。
(四)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落实试点工作费用,保障牌匾制作安装、信息数据采集录入、成果体现及人员、车辆等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