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城镇低保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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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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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123号)文件要求,现对杭锦旗拟发放城镇低保人员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信反映。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规定领取资金。
监督、投诉电话:0477-6639456
附件:关于拟发放城镇低保人员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表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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