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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质量强旗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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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质量强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2023年质量强旗工作要点 

  2023年质量强旗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全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以《质量强区建设纲要》为统领,以实施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以质量基础设施为支撑,全方位推进质量强旗建设,推动我旗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杭锦旗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年度质量目标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左右,食品抽检问题处置率达到100%,工业产品、食品等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98%以上,交通建设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质量工作 

  (一)强化质量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质量发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固树立 政治机关意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扎实做好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各级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凝聚各部门力量,统筹推进质量强旗工作和质量提升行动。(责任部门: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深化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强化“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底考核”的质量工作推进机制和质量工作考核“双月调度”机制。做好迎接自治区对盟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准备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推进器作用,推进各项质量工作任务目标落地落实。(责任部门: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深入宣传解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面向党政机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的动力和能力,引导广大企业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素养。深入宣传报道建设质量强旗、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积极开展“质量月”“中国品牌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质量活动,推动质量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发动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责任部门: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聚焦重点产业,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四)提升产品供给质量。积极开展首台套认定,促进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产业化。培育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力推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生产企业开展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深入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儿童口罩、护具、玩具、服装、家具和学生文具等重点产品,强化对“三无”等标识不规范行为整治以及校园周边及产业集聚区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有序进行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开发,提高文旅产品创作设计水平,扩大“内蒙古礼物”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责任单位:工科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 

  (五)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和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试点,加快完善“智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相关功能。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动我旗总体规划区内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培育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牧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装配式建筑等新兴建造方式。实施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创建行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全寿命期的集成应用,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成果交付和应用。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业务培训。举办工程质量标准化现场观摩会。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新兴职业(工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开展工程建设工法研发、评审、推广。持续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完成路基品质提升示范项目。健全水利质量管理制度标准体系,更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责任部门: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全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加强高水平“双一流”、高职“双高”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出行满意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加强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鼓励家政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诚信家政进社区”等活动。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持续开展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工作。落实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医养结合试点示范项目。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指导各质控组织、医疗机构、行业学协会做好医疗质量安全改进工作。持续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通报。(责任部门:教体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持续提升鄂尔多斯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打造绿色示范标杆,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责任部门:工科局) 

  三、夯实质量基础,发挥支撑作用 

  (八)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出台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和服务规范两项地方标准,规范我旗窗口服务建设。(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九)强化计量能力支撑。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计量工作要点》中关于《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全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开展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市场主体诚信计量行业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十)做好标准提升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标准体系及重要地方标准的实施推广工作。开展标准强企、对标帮扶工作,打造1个对标达标标杆示范企业。支持辖区内企业参评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组织申报农牧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深入拓展标准化国际合作。(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十一)加强认证与检验检测工作。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继续实施检验检测机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加大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打击机动车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类机构虚假检测、出具虚假数据行为。(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四、严守安全底线,服务发展大局 

  (十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开展工程质量、质量检测、预拌混凝土、勘察设计等专项检查。强化交通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参建单位履约履职能力检查,压实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首要责任和勘察、涉及、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推动可追溯管理。加大农药兽药质量安全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质量不合格农兽药和违法违规使用农兽药行为。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制定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联动机制。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以农机产品、儿童用品等为重点,加大缺陷调查力度,强化缺陷线索共享,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 

  (十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推动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以优质中小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工科局) 

  五、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提升企业竞争力 

  (十四)培育地方质量品牌。聚焦特色优势产业,选择羊肉、羊绒等优势特色产品,积极构建以产品品牌为基础、以区域公用品牌为主体、以“蒙”字标认证为牵引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促进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多元化营销的现代农牧业品牌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农畜产品品牌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实施质量品牌战略,组织各行业开展中国品牌、地方品牌等培育工作,在消费品、原材料、旅游等领域和行业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和民族品牌。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融通发展。培育自治区级农牧业精品品牌。推动“蒙”字标认证,开展品牌宣传推介。(责任部门: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工科局、农牧局) 

   

  (十五)落实质量激励机制。组织开展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草原杯”工程质量奖、水利工程优质奖等评选表彰,树立质量标杆。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全国质量标杆、平安百年品质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等国家级质量奖励。(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工科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十六)提升劳动者质量素养。推进“提质培优”“双高双优”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企业与学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推行“订单式”培养,实施“工匠班”计划。(责任部门:教体局、市场监管局) 

  附件:杭锦旗质量强旗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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