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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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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所属事业单位 

  全面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紧盯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深刻吸取宁夏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落实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及旗委政府相关部署要求,举一反三、强化监管,确保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四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局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四个最严”要求上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旗委、旗政府市场监管局严守市场安全底线相关工作部署,充分认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有效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安全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竭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食品安全领域 

  以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调味料、酒类、糕点、饮料、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特色地方风味等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大中型超市、批发企业、连锁超市(企业)、农批市场、农(集)贸市场、菜市场等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和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经营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50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以及网络订餐、集体聚餐(包含农村牧区集体聚餐)等餐饮经营服务单位为重点,严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原料采购、进货查验、销售贮存、安全自查、过程控制、追溯管理、人员健康、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安全要求,若发现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场所中存在燃气使用隐患,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严打食品生产“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严查水果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肉及肉制品中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期或标识标签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药品安全领域 

  以整治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加大对疫情防控产品、集采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等重点品种,以及信用监管等级低、存在问题多的企业和乡镇(苏木)卫生院、村(嘎查)卫生室、个体诊所等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力度。以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为检查整治重点,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药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挂靠”“走”、非法回收药品或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违法经营使用特殊药品、违反药品零售连锁有关规定“不连锁、假连锁”、违法违规储存使用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或在岗不履职、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经注册/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购进储存使用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生活区存在使用燃气的,督促其正确使用燃气用品。发现存在燃气使用隐患的,及时移交责任部门。 

  (三)特种设备安全领域 

  1.立即开展气瓶安全排查整治。抓住关键环节,以充装单位、检验机构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气瓶隐患排查整治,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城乡结合部、管理不到位的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严格监管执法,从严查处检验机构翻新“黑气瓶”和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加大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和“黑气瓶”的力度。检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气瓶充装追溯体系建设是否满足要求,推动气瓶充装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通过处罚、失信等信用数据共享,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2.不断提升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大力度配合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使用单位查清本单位燃气压力管道数量及基本信息。加强与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督促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施工前告知和申请法定检验的机制。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履行法定检验义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检验力量不足的地区,要积极引入第三方检验机构,确保检验力量的有效供给,保障法定检验率快速提升。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要按要求及时将检验信息上传至全国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检验信息动态管理。 

  3.整体推进责任体系建立,确保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企业尽快配齐安全总监、安全员,制订风险管控清单,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建立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机制。要从8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两个规定”落实情况的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对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向属地政府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议书》,推进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于重复发生类似事故或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消除的地区,要及时进行约谈。 

  (四)产品质量安全领域 

  1.严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6号令)要求,督促相关销售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明确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岗位职责。督促企业制定包括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核对产品质量信息等内容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于7月底前全部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2.迅速开展燃气具相关产品专项检查、排查。一是在2022年排查结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燃气具相关产品销售企业进行进一步排查摸底,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农村牧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摸排,切实摸准弄清辖区内燃气相关产品销售企业底数,并于7月底前将相关台账报送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二是加强燃气用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按照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用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燃气用灶管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加强监督抽查,聚焦强制性标准和安全指标,扩大抽查比例和覆盖面,做到生产企业抽查全覆盖;加大对流通领域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尤其要加强燃气灶、燃气调压器、燃气泄露报警器的抽查,坚持高效快捷,注重追根溯源,建立生产、流通双向追查机制,既要追踪不合格产品销售流向,也要“溯”追查生产源头。要加强燃气用品质量安全隐患现场排查,聚焦生产销售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门店,以及舆情反映较集中、消费者投诉较多、在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严查家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设有压力调节器、燃气胶管中间有接头等重点问题。要加强家用燃气灶具强制性认证管理,督促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和获证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认证全过程风险排查,对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并责令整改到位,严肃查处无证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违法行为,切实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的作用。三是针对2022年度自治区、市局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减压阀销售单位开展回头看,核查辖区内销售单位是否继续违法销售监督抽查发现的同品牌、同型号、同批次产品,一经发现迅速查处。四是有序开展燃气具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疑似质量问题产品及时市局沟通,由市局派遣抽样人员进行跟进抽样。同时要积极向旗区政府申请专项监督抽查经费,开展辖区内燃气具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质量隐患发现能力和水平。五是开展醇基燃料生产销售企业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两个规定,对正常经营企业要持续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委托检验检测中心开展常规性、定期性检验,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3.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10月底开展包括危险化学品、危化品包装物、电线电缆、化肥、消防产品、成品油、防爆电气、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燃气用品(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调压器、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烟花爆竹、老年用品、食品用纸包装和容器等制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农用地膜、安全帽等18种重点工业产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工作主要以推进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抓手,指导督促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督促企业主动报告并积极化解,组织开展质量安全隐患现场排查,加大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强化不合格品后处理和执法力度,有效震慑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消费市场升温、出行热度高涨、旅游消费旺盛,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所属事业单位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站在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设备、重点场所,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严格履行责任、职责,检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逐项销号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长期无法根治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政府和市局挂牌督办、跟进整改、形成闭环。 

  二)密切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所属事业单位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同时在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执法检查联合行动、违法违规联合惩治等方面加强与同级相关部门的横向协作。要将加强“四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与“作风和制度建设年“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确和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发布安全检查动态信息、大力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人人关注、人人监督”市场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把加强“四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督促和推动企业将隐患自查整改常态化,构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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