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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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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根据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鄂知发[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旗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2022年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两会精神和《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知识产权保护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自治区政府办公《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和《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紧紧围绕“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三大目标,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专利侵权假冒查处力度。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畅通受理渠道,严厉打击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 恶意侵权行为,不断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质量效率。加大民营企业、 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聚焦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绿色低碳环保产品、电子信息产品、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重点产品, 以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创业园区、商品交易会、展会、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假冒专利查处工作。

  (二)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深入贯彻实施《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加大对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聚焦“衣食住行”领域商标、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等严重侵权行为办案业务指导。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严格驰名商标认定程序和审查标准,加强对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

  (三)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蓝天”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严格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严厉打击不以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对未取得专利代理执业许可、以经营为目的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和对恶意抢注积商标、伪造变造公文等行为进行整治,加大查处力度,有力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保护。深入贯彻执行《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结合实际明确本地区“十四五”地理标志工作重点,认真落实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工作任务,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保护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查处违反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扎实推进地理标志换标工作,切实提高地理标志使用效能。聚焦绿色农畜产品加工食品、地道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绿色农畜产品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行绿色农畜产品、重点地理标志清单式监管和保护,扎实推进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五)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信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及《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行为认定、联合惩戒,依职责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 

  (六)做好重大活动知识产权保护。认真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内蒙古)实施方案》,持续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杭州第19届亚运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等国际大型赛事相关特殊标志保护。以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等国际性大型展会以及本地主办的交易会、博览会等为重点,采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协同相关部门和展会主办方,共同做好对专利、商标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 

  (七)做好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食品、药品(包括中药、蒙药)、种业、水泥和公共卫生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特别是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牧区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维权援助等工作,提升市场主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

  ()做好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引导平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的力度,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积极承办上级部门转交的线上专利违法案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不断完善纠纷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各类市场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检查,快速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及时核查问题线索,督促做好整改。

  (九)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知识产权保护。围绕“春节”“五”“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问题导向,制定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在应季地理标志农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协作工作力度,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业务指导。要加强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等的学习研究,深入贯彻落实相关办案规范。继续参加全市案卷评查工作,做好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遴选、报送工作。

  (三)加强协同联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公安、法院农牧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协作,加快建立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旗局对各所年度绩效考核,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分析评价。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扬,对侵权问题多发频发、保护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五)加强宣传培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人员培训力度,参加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宣讲交流等活动,提升行政保护人员能力水平。要强化属地责任,提高與情监测、舆论引导和與情应对能力,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相关舆情和突发事件。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等有关知识的工作力度,通过经常性解疑答惑,强化正面引导。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段,组织报刊、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发布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震慑侵权违法行为。

  (六)加强信息报送。要注重对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总结和运用,认真做好阶段性小结、年度总结和有关信息、影像、宣传稿件及典型案例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反映本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果。每月18日前报送本月工作数据统计表(附件1)和查办案件明细表(附件2),旗局每2月进行一次通报,6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总结。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旗局。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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