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2770
-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它
- 发布机构: 杭锦旗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 名称: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杭政发〔2025〕33号
- 时效性: 正常
-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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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
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旗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实现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提质升级,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以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提升建议,综合推进、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规范安全管理、加强应急保障、推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确保开发区化工园区2025年达到较低安全风险水平(D级),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一)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公共基础设施。
(二)安全管理机制更加规范。健全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机构,修订完善企业、承包商安全准入和退出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和满足安全监管需要的专业监管人员。
(三)应急救援保障更加有力。完善消防设施,设置气防站,配齐相应的气防车辆和装备,定期进行演练。
(四)土地资源规划更加科学合理。通过编制完善相关规划,合理布局土地资源,实现人员密集场所与生产功能区相分离。
三、工作任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反馈的问题,结合开发区化工园区自评结果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间,将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25年5月底前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自评,按期实现开发区化工园区较低安全风险水平(D级)目标。
问题1:四至范围发生变动未及时调整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对接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跟踪四至范围调整进度,获得批复后,按照最新的四至范围更新完善评估资料。
责任领导:王广平、王波
责任部门:旗自然资源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问题2:园区内多个企业建有倒班宿舍(昊华、安德力、兴圣、亨东等),存在人员长期居住的情况。
整改措施:加强企业倒班宿舍管理,严格控制各企业倒班宿舍人员的数量,避免将倒班宿舍作为居住区使用。
责任领导:苗平
责任部门:旗应急管理局、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问题3:封闭化管理平台功能不完善。
整改措施:优化封闭化管理方案,完善门禁系统、平台功能及数据录入,接入企业周界开门处的门禁及视频系统。
责任领导:苗平
责任部门:旗交管大队、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问题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系统不完善。
整改措施:完善危化品车辆运输管理系统,利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对出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管控,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运行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王波
责任部门:杭锦经济开发区、旗自然资源局、杭锦旗经开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问题5:智能化管控平台功能不完善。
整改措施: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进一步完善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的功能,并有效运行。
责任领导:王波
责任部门: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仲平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呼格吉乐图 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阿拉腾达来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王广平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苗平 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波 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田野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杨欣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雄 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温强 旗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旗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乔小平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苏永权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海荣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晓荣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虎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慧 旗水利局局长
杨勇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浩林 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书记
王秀俊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郝博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白毕力格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树飞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赵婧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白祝 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聂崟杰 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何平 杭锦供电公司经理
杨亮 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杨永强 杭锦旗经开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杭锦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由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苗平同志兼任,成员从杭锦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抽调,负责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各项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作为,加快推进相关问题整改落地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相互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问题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整治政策的宣传解读,让涉及企业充分了解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严防负面舆情,确保整治工作获得广泛支持。
(四)严肃考核问责。化工园区安全整改提升领导小组将采取专项督查、下发督办单等形式,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进行。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不力的部门,由相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