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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杭锦旗2025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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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临床用血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用血需要和安全,有力保障广大医疗患者的健康,推进我旗无偿献血工作健康、稳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按照鄂尔多斯市血站献血计划,决定在全旗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安排
  此次无偿献血共安排6天,分3次进行。
  第一次:2025年2月20、21日,共2天;
  第二次:2025年2月27、28日,共2天;
  第三次:2025年3月6、7日,共2天。
  (二)采献血时间
  上午8:30-12:00。
  (三)地点
  旗人民医院门诊五楼党建活动室。
  二、献血人员要求
  年龄在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献血3次以上的可以延迟到60周岁。
  三、工作要求
  (一)全旗共安排1300人次献血指标(详见附件1)。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指标分解数,尽快落实献血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于2025年2月18日上报旗卫健委。
  联系人:李和平、郝婷、陈浩哲;
  联系电话:0477-6622407;
  电子邮箱:hjqwjw2022@126.com。
  (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全面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献血活动,适时合理安排献血人员参加献血活动,确保无偿献血任务圆满完成。杭锦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负责积极动员行业领域内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献血活动。对于不行动、不配合和行动滞后的单位和部门,旗政府督查室要进行督促通报。
  (三)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和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附件:1.2025年度无偿献血任务指标分解
  2.献血须知
  3.献血花名报送表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附件1
2025年度无偿献血任务指标分解

单位

献血指标

(人次)

旗委办

5

人大办

5

政府办

5

政协办

5

纪委监委

25

人武部

5

杭锦经济开发区(包括企业、园区)

200

杭锦旗委组织部

5

宣传部

5

统战部

5

政法委

5

编办

3

巡察办

3

保密机要局

3

公安局

70

法院

30

检察院

15

司法局

14

发改委

10

教体局(包括各二级单位、各学校幼儿园)

100

工科局

8

民委

3

政数局

10

民政局

5

财政局(包括各二级单位)

15

人社局(包括各二级单位)

15

住建局(包括各监管单位)

50

交通运输局

20

水利局

25

农牧局

30

自然资源局

20

文旅局

25

卫健委(包括各医疗机构)

80

退役军人事务局

3

应急管理局

10

审计局

5

市场监管局(包括各监管单位)

40

统计局

5

能源局

10

林草局

45

医保局

5

信访局

3

档案史志馆

3

党校

5

融媒体中心

5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5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

供销社

3

代建中心

5

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

5

总工会

5

团旗委

3

妇联

3

工商联

3

残联

5

红十字会

3

文联

3

科协

3

交管大队

20

生态环境分局

10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杭锦分中心

5

供电公司

30

税务局

20

气象局

3

消防救援大队

15

公积金管理中心

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烟草专卖局

3

杭锦大众村镇银行

15

杭锦农村商业银行

10

中国银行杭锦旗支行

3

中国工商银行杭锦旗支行

3

鄂尔多斯银行杭锦旗支行

5

杭锦旗邮政分公司

3

中国建设银行杭锦旗支行

3

邮储银行杭锦旗支行

3

农业银行杭锦旗支行

3

农业发展银行杭锦旗支行

3

鄂尔多斯市同圆投资控股集团

20

鄂尔多斯市现代农牧业投资集团

25

鄂尔多斯市泽鑫水务投资集团

10

鄂尔多斯市桥头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5

杭锦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8

杭锦旗经开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杭锦旗移动公司

9

杭锦旗联通公司

10

杭锦旗电信公司

5

  附件2
献血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办法》及《鄂尔多斯市公民无偿献血实施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血液质量,凡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在献血前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年龄在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献血3次以上的可以延迟到60周岁。
  (二)体重45kg以上。
  (三)采血量每次200-400ml,献血间隔时间为6个月。
  (四)献血前请带上本人身份证或献血证。
  (五)为提高血液质量,献血前3-4天不能饮酒,前一天晚上忌油腻食物,献血当天保证充足睡眠,早晨吃稀饭、馒头、素面条等几种食物,禁吃其他食物。切记不能空腹献血!
  (六)献血者近一周内不感冒、不吃药,女性不在生理期前后三天内献血。
  (七)献血后观察15分钟左右,方可离开。
  (八)献血后按压针眼处10分钟,针眼处2天内不沾水,不疲劳驾驶,不高空作业,2天内不做剧烈运动。
  附件3

献血花名报送表

送单位                                         日期:            

姓名

性别

单位

献血量(ML)

联系电话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杭锦旗2025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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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