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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旗《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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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旗《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杭锦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旗《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照任务分工、时限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各责任领导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快工作进度,严把工作质量;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共同推进目标任务完成。 

  三、旗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建立重点任务落实台账,定期跟踪督办,对进度慢的地区或部门适时予以通报。 

  四、各牵头单位要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自2024年3月起,务必于每月5日前将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至旗人民政府督查室(党政大楼318),电子版发送至旗人民政府督查室邮箱hjqdcs@126.com。 

  联系人:贺通 

  联系电话:6910223,15934974729 

    

  附件:2024年旗《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旗《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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