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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锦旗落实自治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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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杭锦旗落实自治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方案》已经杭锦旗委十四届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杭锦旗落实自治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孙绍骋书记主持召开的自治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鄂尔多斯市落实自治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十个“着力解决”问题,以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全流域协同治理、全地域保护修复、全领域防污治污、全方位绿色转型,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努力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解决农业“大水漫灌”的问题,从转变用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入手,推行精准计量收费,合理提高用水价格,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建立节水激励制度,最大程度把农业水耗降下来。
  1.任务目标:坚持集约化发展,通过建设节水设施、推广科学黄灌+精准滴灌技术、节水抗旱栽培技术和化学调控抗旱技术,着力推进农牧业高效节水。坚持规模化发展,力争2023年完成改造2.39万亩高标准农田,实现新增农业节水约300万立方米。坚持科学化发展,进一步加大墒情判断、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方面的科普力度,着力转变农牧民用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
  2.具体举措:一是在沿黄灌区四镇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实施202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项目,有序推进黄河南岸现代化灌区改造工作,扩大高效节水滴灌面积,到2025年增加滴灌面积5万亩,亩均节水率30%左右,进一步提高土地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实施杭锦旗沿黄灌区水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项目、大型灌区维修养护工程,发展滴灌面积1.27万亩,维修更新改造灌溉渠道和节水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三是完成灌区成本水价核算和供水价格调整工作,全面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制定执行《杭锦旗沿黄灌区农业灌溉节水奖励办法》,提高农牧民节水意识。四是深入推广玉米浅埋滴灌、膜下滴灌、测墒滴灌等节水技术。立足地区水资源禀赋,在保障完成国家粮食生产任务前提下,调整优化粮食作物内部结构,在地下水超采区压减高耗水作物、发展优质牧草、杂粮杂豆等需水量较小的特色产业。结合耕地轮作,以稳定大豆油料生产任务为抓手,加大抗旱抗逆新品种、新技术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节水措施落地,实现效益提高与高效节水双赢。五是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宣传标语等多种载体,向农牧民普及科学灌溉知识,杜绝过度灌溉,引导农牧民以可持续的方式利用农业水资源。
  责任领导:方立妍
  责任单位:旗水利局、旗农牧局
  责任地区:各苏木镇
  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着力解决中水、疏干水利用率低的问题,尽快补上中水回用管网建设短板,激励企业提高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率。
  1.任务目标:持续提高中水、疏干水利用率,到2025年,全旗中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疏干水回用率达到95%以上。
  2.具体举措:一是完善中水工程配套管网建设,锡尼镇已完成中水管网长度32公里建设,基本满足中水的使用,完善其他苏木镇中水回用管网,将产生的中水用于防止道路扬尘及绿化灌溉。2023年中水回用率达到80%,力争2025年中水通过工业、园林绿化灌溉等方式达到100%回用。二是实施塔然高勒煤矿疏干水供水工程,将疏干水供至煤矸石电厂,供水规模为3000立方米/日;实施陶赖沟年引水500万立方米新建项目,将塔然高勒煤矿疏干水引调至陶赖沟水库蓄存,再向杭锦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供水,年引水规模500万立方米。计划2023年完成前期工作,2025年前建成供水。
  责任领导:方立妍 张扣成
  责任单位:旗水利局、旗住建局
  责任地区:各苏木镇、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着力解决水土流失的问题,做好淤地坝排险除患和新建工作,在适宜地区广泛推行光伏治沙,坚持适地适树、效益优先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1.任务目标:全面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3年底水土保持率达到59%。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治理60平方公里。结合国家沙戈荒新能源基地项目建设,实现光伏治沙15万亩。统筹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35万亩,其中林业部分完成造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化林修复等15万亩,草原部分完成草牧场改良2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59.09万株。
  2.具体举措:一是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在黄河干支流两侧,加强防风固沙林等生态工程建设,科学合理建设滨水绿地等缓冲区,开展河滩区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试点,推动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二是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库布齐-毛乌素沙漠沙化地防治、“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重点对退化草原、严重沙化草原、盐渍化草原等开展生态修复,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严格执行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严禁乱采滥挖草原和在草原上新上矿产开发等项目。三是一体推进治沙、拦沙、锁沙,实施“十大孔兑”毛不拉孔兑2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对8座淤地坝进行除险加固,新建淤地坝13座。实施库布齐沙漠沿黄生态带治理工程,恢复生态植被,减少入黄泥沙量。四是积极推进系统化、规模化、产业化和科技化治沙,巩固拓展“治沙、光伏、生态、产业”融合可持续发展的库布齐治沙成果。
  责任领导:方立妍
  责任单位:旗水利局、旗林草局
  责任地区:各苏木镇、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着力解决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缺失的问题。
  1.任务目标:紧紧围绕促进黄河杭锦旗段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规定要求,推进落实《杭锦旗农业“四控”实施方案》,持续推进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扶持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盐碱地改造提升项目。推进生态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落地见效,建立健全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按月监测黄河干流断面水质情况,倒逼黄河流域水质环境质量提升。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治理小流域1条,治理面积3万亩。
  2.具体举措:一是严格执行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推进政策走深、走实。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发挥奖补资金导向作用,鼓励农牧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体、种植大户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盐碱地改造提升,促进沿黄灌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推进上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以奖代补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农牧民、合作社、村集体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三是制定《杭锦旗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方案》,2023年开工建设1条以奖代补小流域治理工程。四是通过围栏、免耕补播、密植补播、灌溉、合理禁牧管护的修复模式,人工种植适宜本地生存的优质牧草(柠条、羊柴等),实现草牧场修复改良。推进杭锦旗8015亩集体乔木林地参与国际核证减排量项目(VCS)开发。
  责任领导:刘海全 张扣成 方立妍
  责任单位:旗财政局、旗生态环境分局、旗水利局、旗林草局、旗农牧局
  责任地区:各苏木镇
  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五)着力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大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改善乌海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
  1.任务目标: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有效抑制沿黄流域沙漠化进程,全面修复受损山体,有效缓解水土流失,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大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2023年全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稳步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
  2.具体举措:一是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着力提高农牧民科学用药施肥水平,持续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统防统治、绿色防控,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高效发展。二是依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待处理中心和农药经销店回收点进行回收与处置,积极构建与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三是积极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四是继续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继续申报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行动。五是继续推进大型工业动力锅炉超低改造工作,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入开展清洁取暖改造行动。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进各苏木镇、园区散煤治理工作,继续推广工业余热供暖,鼓励“电代煤”“气代煤”。六是按照《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我旗清洁取暖工作,以此为抓手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严禁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对粉状物料实施全封闭管理。
  责任领导:张扣成 方立妍
  责任单位:旗生态环境分局、旗自然资源局、旗农牧局
  责任地区:各苏木镇、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六)着力解决整改成效不彰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奖罚分明,对改得好的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对屡改屡犯、弄虚作假的“罪加一等”严肃处理。
  1.任务目标:着力推进历年来国家警示片、自治区暗访片、市反馈我旗各类问题整改,尽快完成问题销号。
  2.具体举措:对于目前已完成整改但未提交销号申请的问题,加强对上沟通协调,尽快向自治区相关部门提交销号申请,确保早日完成销号验收工作。
  责任领导:阿拉腾达来 张扣成 方立妍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生态环境分局、旗水利局、旗工科局、旗林草局、旗自然资源局、旗能源局
  责任地区:各苏木镇
  完成时限:2023年底
  (七)着力解决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探索有效途径,优化整合资金,集中力量解难题、办大事。
  1.任务目标:积极探索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投入与分配机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逐步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体系。
  2.具体举措:一是在安排项目和分配资金时,通盘考虑中央、自治区、市级农牧业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充分考虑项目横向和纵向延伸,整合内容相近、投向相同的项目,形成资金“集聚”效应,加大对面源污染防治、兽医社会化服务、瓜果蔬菜小杂粮、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方面的倾斜和支持。二是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意见》,按照“管理规范、权责明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与农业主管部门在财政支农政策制定、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等过程中的职责,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三是围绕支农支牧重点工作,配合预算部门编制财政政策清单,按照使用方向安排资金;清理、整合、归并各类专项资金,针对重点资金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小专项”进一步改革为“农口大专项”,资金由旗级会议审定,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财政部门拨付管理;同步积极推行“农口大专项+任务总清单”管理模式,建立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实行竞争性的任务分配机制。四是常态化开展政策绩效评价和评估机制,适时调整政策实施方案,有效发挥涉农涉牧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作用,强化绩效目标指标审核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责任领导:方立妍 刘海全
  责任单位:旗农牧局、旗财政局
  责任地区:各苏木镇
  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八)着力解决乡村土地闲置的问题,加大“空心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用好用足各类土地交易政策,提升土地价值。
  1.任务目标:“十四五”期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0.47万亩、处置闲置土地0.07万亩,完成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建设项目624.71亩,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2万亩。
  2.具体举措:以深入推进“五个大起底”为抓手,扎实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切实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深化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开展对杭锦旗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积极盘活农村宅基地、废弃城镇用地、“空心村”土地,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切实扛牢保障粮食安全重大责任,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建设,有效激活土地资源资产价值,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方立妍
  责任单位:旗自然资源局
  责任地区:各苏木镇
  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九)着力解决沿黄文旅产业发展不充分的问题,通过高水平规划布局,促进文旅产业做大做强。
  1.任务目标:立足杭锦旗黄河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提升文旅产业品质,到2024年,文旅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爱在弓弦·爱在库布齐”“古如歌之乡”系列文旅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服务更加完善。到2025年,建成内蒙古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文旅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不低于8%,旅游综合总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15%。
  2.具体举措:一是策划举办2023年沙漠群英会活动、中国库布齐沙漠越野拉力赛暨中国汽车越野拉力锦标赛(鄂尔多斯分站赛)、全国汽车房车露营集结赛等活动。制定印发《杭锦旗沙漠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杭锦旗沙漠旅游发展。加强文旅融合发展和宣传推广,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宣发旅游+非遗线路、旅游+非遗指南等。二是推进七星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工作。指导各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民宿、农(牧)家乐开展评星定级、提升服务质量等工作。将非遗文化与各类景区、民宿、农牧家乐等有机结合。推动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日常调度工作。
  责任领导:何永岗
  责任单位:旗文旅局
  责任地区:各苏木镇
  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十)着力解决农牧民主人翁意识不强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群众的工作,大力推行以工代赈,增强广大农牧民参与农村牧区建设的责任感和获得感。
  1.任务目标:切实发挥以工代赈在就业促进、基本建设、收入分配、区域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效应,将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有效带动广大农牧民就近务工就业,激发内生动力,拓宽农牧民收入渠道,促进共同富裕。
  2.具体举措:一是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安排,鼓励引导项目建设单位在实施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的项目时,吸纳当地农村牧区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稳步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二是在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时,涉农资金项目库中增加“以工代赈”标识,优先采用以工代赈方式,通过组建劳务合作社、工程队等形式,组织动员当地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提高劳务报酬比例。三是通过培育重点产业,以龙头企业带动、政策推动、利益联动的方式,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的以工代赈利益联结机制,优先吸纳已脱贫户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逐步形成现代新型农村牧区合作经济模式,实现公司与农牧户“双赢”。
  责任领导:方立妍 阿拉腾达来 刘海全
  责任单位:旗农牧局、旗发改委、旗财政局、旗乡村振兴局
  责任地区:各苏木镇
  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抓手,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密切协调配合,着力形成共抓共管、联防联治的工作格局,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日常调度。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沟通协调和日常调度工作,专项行动实行月调度,每月23日前将苏木镇、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报杭锦旗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旗委、政府督查室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苏木镇和部门,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旗纪委监委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

附表

 

 

 

 

 

 

 

 

 

指标任务分解表

指标名称1:高标准农田建设

 

 

 

 

单位:万亩

建设地点

锡尼镇

独贵塔拉镇

吉日嘎朗图镇

呼和木独镇

伊和乌素苏木

巴拉贡镇

塔然高勒管委会

杭锦经济开发区

合计

高标准农田

建设任务

0.58

0

1

0.23

0

0.58

0

0

2.39

指标名称2:林草生态建设

 

单位:万亩(株)

建设地点

锡尼镇

独贵塔拉镇

吉日嘎朗图镇

呼和木独镇

伊和乌素苏木

巴拉贡镇

塔然高勒管委会

杭锦经济开发区

合计

林业部分

0

5.9

5.92

0

3.18

0

0

0

15

草原部分

6

3.14

0.46

0

10.4

0

0

0

20

义务植树

13.66

15.77

15.28

0.25

13.58

0.24

0.25

0.06

59.09


指标名称3:土地整治

 

 

 

 

单位:亩

建设地点

锡尼镇

独贵塔拉镇

吉日嘎朗图镇

呼和木独镇

伊和乌素苏木

巴拉贡镇

塔然高勒管委会

杭锦经济开发区

合计

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2969

645

19

7

24

0

12

1051

4727

处置闲置土地

122

14

0

0

4

0

30

562

732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建设项目

0

70.73

165.13

225.03

0

163.82

0

0

624.71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锦旗落实自治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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