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4817
- 分类: 其他;其它
- 发布机构: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2日
- 名称: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2023年畜间布病防控方案的通知
- 文号: 杭政办发〔2023〕31号
- 时效性: 正常
-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2日


经旗人民政府2023年第3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杭锦旗2023年畜间布病防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杭锦旗2023年畜间布病防控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鄂尔多斯市关于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防控的决策部署,结合我旗实际,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各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防治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卫生。国家、自治区、市、旗高度重视布病防控工作。我旗是布病历史老疫区,从2011年开始,采取流调、监测、检疫监管、病畜扑杀、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8年以来,受羊价上涨、扶贫调羊等因素影响,加上养殖户防护意识不强、消毒消杀不到位、防控经费投入不足、活畜调运监管不到位、动物防疫执法力度较弱、检测出的阳性羊不能及时扑杀等诸多因素,布病疫情出现反弹。2022年,全旗间布病网报病例为500例,较2018年增加289例,上升幅度为137%。2022年畜间个体阳性率1.7%,较2018年增加1.3%,上升幅度为325%,防控形势复杂严峻。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实施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动物防疫经费,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布病疫情上升态势,为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三、目标任务
通过5年左右的防控,到2027年,畜间布病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5%以下;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种公畜100%监测;免疫监测建档率达100%;免疫奶牛场备案率达100%;主动监测数量不少于存栏数的1%;疫点得到规范处置;布病无疫小区建设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3月1日—3月15日)
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落实经费,组织开展布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好流行病学调查(3月15日—4月1日)
1.双向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与旗疾控中心联络,将上月全旗网报布病病例详情发送到各苏木镇。各苏木镇及时开展溯源调查,对网报病例和畜间流产畜群采取入户形式,逐户开展“双向流调”工作。旗卫健部门对流产畜禽涉及的养殖户人员进行检测。强化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疫情,做到“有疫必报,有报必溯,有源必灭”。
2.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对全旗范围内种畜场、养殖场(户)、奶山羊场开展布病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苏木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对各自辖区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着力加大对牛羊散养户、屠宰场等的巡查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调入牛羊、引起人感染布鲁氏菌病和高流产率以及可疑情况,及时开展排查、隔离、溯源、报告等工作。
(三)抓好监测工作(4月1日—4月15日)
1.以苏木镇为单位,嘎查村覆盖面不少于50%,畜群(牧户或自然村)监测密度不少于50%,抽检比例不少于2%。对种公畜实施100%检测、奶山羊100%检测,种羊场的种畜100%检测。监测羊年龄按照当年3月龄以上到免疫前的新生羔羊、1周岁后备羊和成年羊三类,数量按三种类型各占1/3的比例确定。
2.加大对调入牛羊的监测力度,重点对旗外调入的牛羊和流动性大、交易频繁的地区开展移动牲畜监测工作,对旗外调入易感动物按2%比例抽检。
3.规模奶牛养殖场开展布鲁氏菌病监测净化工作。规模奶牛场“两病”净化,按照鄂尔多斯市《奶牛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防治与净化方案》要求,企业自行实施防控与净化措施,监管部门实行“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措施,2025年全旗奶牛场全部达到净化标准。
(四)抓好阳性牲畜扑杀(4月15日—5月1日)。各苏木镇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布病阳性畜禽全部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做好相关记录、报告、扑杀登记备案等工作。
(五)抓好强制免疫(5月1日—6月30日)。2023年将布病强制免疫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各苏木镇采取以兽医社会化组织承接布病免疫工作,以免疫小组整村推进形式实施布病免疫。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监测、净化等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免疫计划》要求,采用M5-90Δ26疫苗皮下注射免疫,对新生和补栏的羊及时补免;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密度保持90%以上。奶牛原则上不进行免疫,继续落实检疫净化措施,确需要进行免疫的,各苏木镇逐级上报市农牧局实行备案制;种畜场及种公畜禁止免疫。各苏木镇要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质量和密度,同时做好免疫档案规范管理,免疫期间按要求及时上报免疫工作进度,加强免疫前的技术培训,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免疫人员健康和安全。
(六)抓好集中消毒灭源。各苏木镇春秋两季要进行集中消毒灭源工作,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规范消毒程序。消毒要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使用大型机械车辆消毒,保证消毒效果。定期组织开展实施“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养殖密集、屠宰集中、交易频繁等地区和养殖场户集中产羔期的清洗消毒,重点对布病新老疫点及其涉及的牲畜圈舍、用具、活动场地进行消毒灭源,确保污染圈舍、场地浸透3cm以上,硬化地面、墙面等连续多次消毒。同时做好消毒灭源建档立案工作,对畜禽舍、棚圈、消毒车消毒浸泡程度留彩色照片存档。各苏木镇要加强对消毒灭源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物流隔离和消毒措施,及时对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进行彻底清洗,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养殖者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掌握科学的消毒知识,确保消毒灭源工作取得实效。
(七)抓好动物卫生监管。各苏木镇要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要求,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和隔离管理制度。禁止布病易感动物从高风险区域向低风险区域调运,组织开展活畜调运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调运牲畜经检测呈布病阳性的,坚决扑杀并不予补贴。凡是从旗外调入的布病易感动物须附有布病检测合格报告,严防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严格落实活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加强对调运车辆及贩运经纪人的监管,规范动物检疫和检疫出证行为。严格落实跨地区调入动物指定通道进入制度,将独贵塔拉黄河大桥、临河黄河大桥、巴拉贡黄河大桥确定为旗外调入牲畜指定入口。加强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布病疫情巡查和举报奖励制度,规范处置病畜,及时消除隐患。对确定的畜间布病疫点要下发限制移动通知书、强制隔离通知书和阳性病畜扑杀通知书,严防病畜流向市场。
(八)抓好布病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根据《关于推进牛羊布病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32号)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农牧部门组织,各方参与的布病净化工作机制,实施区域化管理,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开展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建成评估一批高水平的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连片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提升养殖环节和区域布病防控水平,构建“净化场、无疫小区、无疫区”三位一体的布病防控新格局。
(九)抓好宣传培训。各苏木镇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布病危害及防控知识。针对养殖户、动物贩运人员、屠宰工等重点职业人群,采取集中培训或一对一的方式开展布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要进一步抓好各级兽医技术人员、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布病防控知识、技术培训,确保更加科学规范地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保障我旗布病防控工作的有效推进,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成立我旗布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方立妍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马锐 旗农牧局局长
刘晓荣 旗卫健委主任
成员:戚晓福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治国 旗公安局政委
李文奇 旗财政局局长
赵建峰 旗民政局局长
刘文天 旗交通局局长
李树鹏 旗林草局副局长
王德胜 旗司法局党组书记
王秀俊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柴琴 旗乡村振兴局局长
赛音吉雅 旗农牧局副局长
柴国芸 锡尼镇镇长
刘云峰 伊和乌素苏木苏木长
温惠 巴拉贡镇镇长
张晶 呼和木独镇镇长
杨恒 吉日嘎朗图镇镇长
哈斯毕力格 独贵塔拉镇镇长
李俊文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赛音吉雅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技术指导、行政执法、协调、督查、通报等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农牧局:负责阳性羊扑杀现场技术指导;防控期间做好免疫、消毒技术指导服务和防控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研究解决;做好调运车辆备案工作,对无手续的按要求做出相应处理;按照职责权限做好镇政府、其他部门移交的有关违法调运等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苏木镇政府:负责阳性羊的现场确认、隔离监管、拉运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在确认及拉运阳性羊过程中出现群众不配合等情况由镇执法局、镇派出所负责处理;安排专人组织免疫工作,由嘎查、村委会配合包片防疫员做好辖区内的牛羊免疫,对拒绝免疫的养殖场(户)由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对拒不免疫的由苏木镇派出所、苏木镇执法局负责解决;负责做好宣传标语的制作、张贴、大喇叭广播以及入村入户的具体宣传工作,确保宣传范围及质量;负责辖区内活畜交易场所、育肥羊户及其它养殖场(户)的调入、调出日常监管工作。安排专人做好流动商贩的监管工作,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苏木镇综保中心查验相关调运手续,对无手续的立即报苏木镇综保执法大队;做好防控期间免疫、监测、消毒的日常监督及集中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卫健委:负责做好疫区内高危人群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及人间疫情检测工作,及时掌握反馈疫情动态,并按程序向相关部门通报人间布病情况。
财政局:负责提供布病防控必要的经费。
公安局(派出所):全程参与全旗布病羊扑杀工作;做好扑杀现场的封锁、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交通局:协助对拉运羊的车辆开展检查工作,对涉及羊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告知,并督促其到农牧局进行备案。
民政局:发挥部门职责,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布病患者及时给予救助。
林草局:负责布病羊扑杀场地涉及占用林草地的协调工作。
宣传部:做好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使养殖户认识到布病的危害及防控的重要性,掌握防控知识,达到群防群控的目的。
司法局:负责布病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工作,做到让广大养殖户知法、懂法,履行好养殖户的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肉羊屠宰后上市行为的监管。
乡村振兴局:做好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工作,防止养殖户因疫病返贫。
(二)保障经费投入。旗财政保证及时拨付国家、自治区、市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安排布病防控专项资金,以保障强制免疫、监测流调、疫情处置、消毒灭源、人员培训、实验室设备试剂及防护用品补充、效果调查评估等工作,并落实阳性畜扑杀补贴政策。推进奶牛、肉牛和肉羊保险,将布病扑杀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保障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开展免疫参照羊采血2元/只,羊采血2元/只、牛采血15元/头的标准进行测算。扑杀补贴标准为奶牛6000元/头,绵山羊种公羊2000元/只,一周岁以上的绵山羊600元/只,一周岁以下的绵山羊羔300元/只。各苏木镇要对布病防控参与人员,重点对村级防疫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职业病保险,提高保障能力。
(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旗农牧、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互通、及时准确、同级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布病防控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会商,互相通报疫情情况和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人畜间布病疫情风险评估,协商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防控工作建议和防控策略等,形成布病防控工作合力。
(四)加强督导评估。旗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农牧局、卫健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本地区布病防控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对全旗布病防控工作每年开展2次综合评估检查,检查财政局、农牧局、卫健委、各苏木镇对本方案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旗通报。检查中发现不重视、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约谈,因以上问题导致疫情蔓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解读文件:图解:杭锦旗2023年畜间布病防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