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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278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10日
名  称: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2023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杭政办发〔2023〕35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0日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2023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3-04-10     保存  分享: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杭锦旗2023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杭锦旗2023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践行党的二十大关于“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系统化治理,全面营造人人植绿、人人爱绿、人人护绿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2023年全旗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林长制”促“林长治”,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以“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亮丽风景线”为发展目标,聚力聚焦全市“三个四”目标任务,为实现“奋力谋发展、打好翻身仗”,科学、高效、务实地开展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行动。各苏木镇党委、政府作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责任主体,需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旗、创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相结合,不断拓展义务植树活动尽责形式、不断丰富植树内涵,引导全社会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支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推动全旗绿色总量的增加、绿色质量的提升。
  二、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进我旗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实施,成立杭锦旗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仲平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呼格吉乐图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方立妍  旗政府副旗长
  何永岗  旗政府副旗长、林草局局长
  成 员:李麒麟  旗发改委主任
  李文奇  旗财政局局长
  马 锐  旗农牧局局长
  苏 和  旗审计局局长
  杨 慧  旗水利局局长
  刘文天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郝占清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何 平  杭锦供电公司经理
  白 祝  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魏爱民  锡尼镇党委书记
  哈斯额尔德尼  伊和乌素苏木党委书记
  温 惠  巴拉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乔海军  呼和木独镇党委书记
  齐日迈  吉日嘎朗图镇党委书记
  苗 平   独贵塔拉镇党委书记
  孟 克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塔然高勒联合党委书记
  三、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旗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杭锦经济开发区、苏木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旗直各部门(包括各党政机关、二级单位、垂管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锡尼镇人民政府干部职工在锡尼镇陶赖沟东坡完成各自的义务植树任务。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4月1日至4月11日前为前期准备阶段(任务分解、地块落实、苗木调运);4月12日至4月15日为集中植树与督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义务植树造林绿化项目养护期为三年,即从2023年4月-2026年4月。
  (二)参加人员。旗直各部门(包括各党政机关、二级单位、垂管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杭锦经济开发区、苏木镇所辖的干部职工及农牧民群众(老、弱、病、残、幼除外适龄公民)、杭锦旗境内的大中小企业(详见附件1.2)。
  (三)植树任务及实施地点。全旗义务植树总任务110万株(穴),其中乔木造林7.76万株,灌木造林51.33万株(穴),参加抚育管护折算株树50.91万株(穴)。旗直各部门(包括各党政机关、二级单位、垂管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在锡尼镇陶赖沟以义务植树的形式完成人工穴状整地、苗木栽植、樟子松支架固定和浇足第一遍水,其中锡尼镇范围内旗直各部门干部职工、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参加造林人数为2529人,每人完成约5株,共完成12,180株,290亩;杭锦经济开发区、苏木镇要自主规划义务植树实施地块,完成各自的义务植树任务(每人完成3株乔木种植及养护),同时动员农牧民群众在自家房前屋后及草牧场周围完成各自的义务植树任务(每人完成3株乔木种植及养护或灌木1亩);杭锦旗境内的大中小企业根据各自单位的在岗职工人数自选地块、自选树种、自行进行义务植树,完成各自的义务植树任务(每人完成3株乔木种植及养护)。
  (四)部门分工。旗林草局负责总体协调水利局、供电公司等各部门做好附属工程的衔接、造林技术服务、打井配套水泵、滴灌系统过滤器、变频柜、井房建设、造林地块供电、作业道路修建等工作,同时组织完成锡尼镇镇区绿化苗木后续3年养护及道路、围栏、配套滴灌设施等辅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旗水利局负责锡尼镇镇区造林地块供水工程的各项配套施工;旗供电公司负责造林地块供电工程;旗委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委、审计局协同林草局负责造林督查、检查、验收等工作;旗融媒体中心负责本次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报道;旗交管大队负责义务植树活动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和车辆停放工作;各苏木镇党委负责组织完成本辖区干部职工和农牧民义务植树绿化任务。
  五、技术措施
  锡尼镇区义务植树绿化树种共计4种,分别为旱柳、樟子松、山桃、山杏,栽植规格(株行距)3米×4米、4米×4米。杭锦经济开发区、苏木镇树种选择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以杨树、旱柳、垂柳、樟子松、沙枣、榆树、山桃、山杏、果树、沙棘、沙柳、柠条、杨柴、柽柳等乡土树种为主,并采取乔灌混交造林方式完成造林任务。栽植规格乔木株行距3米×4米、4×4米,灌木株行距1×5米、1×6米(详见附件4)。
  (一)苗木供应。旗直各部门(包括垂管部门、二级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义务植树、经济开发区和苏木镇干部职工所需苗木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由旗林草局统一购买(详见附件3)。杭锦旗范围内的大中小企业、苏木镇农牧民义务植树所需苗木自行解决。绿化苗木调运坚持就近调运原则,优先解决当地农牧民过剩苗木。严格执行苗木调运检疫检验制度调运苗木必须具备三证一签,坚决杜绝苗木从疫区调入,做到全程湿度保持和通风散热。对未经检疫检验或达不到规格标准的树苗,一律不得进场栽植。
  (二)施工要求。根据林草部门技术规程进行布点、放线、整地、挖穴、栽植、养护、浇水等。
  (三)抚育管理。杭锦经济开发区、苏木镇农牧民城镇居民和旗林草局(锡尼镇区义务植树地块)造林后要抓好后续抚育管理工作,包括浇水、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树体抹芽及死株补植和养护,做到栽一棵、活一棵,造一片、成一片。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管理,保证质量。各造林单位要认真落实、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做到栽一棵、活一棵。同时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实施、协调推进造林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植树期间,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各部门要凝心聚力搞好宣传工作,采取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树典型、抓亮点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我旗全民义务植树良好氛围,有力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的发展。
  七、投资概算
  杭锦旗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锡尼镇区绿化总投资346.49万元。其中:造林费用224.02万元;供水工程62.81万元;修建作业道路10.5万元;设置围栏8.48万元;供电工程24.3万元;其他费用16.38万元(详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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