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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综合治税(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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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旗委、政府关于加强税源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将《 杭锦旗综合治税(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杭锦旗综合治税(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综合治税(费)工作,加强财政税收监管,有效解决涉税(费)信息分散、征管力量单一等问题,堵塞财政税收收入征管漏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综合治税(费)在组织收入中的重要抓手作用,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为杭锦“奋力谋发展、打好翻身仗”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依托完备的涉税(费)信息共享机制及三级税源管理网络,通过建立“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协同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强化涉税(费)信息采集和信息管理,加强税源信息监控分析,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费)新格局,促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三、组织领导  

  确保综合治税(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杭锦旗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旗综合治税各项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海全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刘文天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鹏飞    旗税务局局长

   员:王  圆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党嘉伟    旗财政局副局长

  王  卓    旗税务局副局长

  郝  博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郭浩林    旗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杨  平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儒东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段学峰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郝  童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平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副局长

  满都拉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

  分中心副主任

  贾建军    旗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

  薛  刚    旗能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旗税务局局长王鹏飞同志兼任。

  职责分工 

  (一)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审核、整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涉税(费)信息等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综合治税(工作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定期向协调小组报告综合治税(费)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必要时开展联合检查。

  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职能定位,从项目落、市场主体登记、税收核算、税款入库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控,确保各项税费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财政局:负责对使用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先税后款”的原则,根据项目实施单位(企业)税费缴纳情况和项目进度,予以拨付资金。

  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提醒纳税人自办理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办理股权变更业务时,需持有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在办理市场主体迁出、注销等手续时,需查看市场主体经营期所有税款是否缴清。

  能源局:每月月底将当月光电、风电、天然气新能源新办企业和新建项目信息资料抄送旗税务局

  自然资源局:每月月底向旗税务局提供矿产资源开采、出让、转让信息;在办理规划、土地征占用手续时,自办理之日起5日内将涉税(费)信息和项目企业相关信息抄送旗税务局在办理相关不动产业务过程中,实行“先税(费)后证”,企业办结所有法定涉税(费)事项后,为其办理相关证件

  住建局:在办理施工许可时,自办理之日起2日内将施工单位相关信息抄送旗税务局。

  交通局:每月月底旗税务局提供辖区内涉及公路、桥梁及其他施工项目的涉税(费)信息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每月月底前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情况、中标企业相关信息抄送旗税务局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根据环保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每月月底向旗税务局报送税(费)计税依据

  水利局:根据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每月月底向旗税务局报送税(费)计税依据

  发改委、工科局:每月月底将当月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信息、新建项目和复工项目信息、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名单抄送旗税务局。

  工作要求

  (一)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至少每月召开1次综合治税(费)联席会议,总结综合治税(费)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税收征管形势,研究解决工作推进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综合治税()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涉税(费)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日常协调联络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落实落细。要加强协作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有效地开展综合治税(费)工作,形成全旗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定期信息交流制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涉税(费)信息报送工作,实现信息共享与互动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对综合治税(费)信息中涉及秘密事项和企业商业机密的要严格保密。 


   相关解读文件:图解:《杭锦旗综合治税(费)工作实施方案》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综合治税(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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