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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对全旗主要道路沿线地名标志蒙汉文牌匾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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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民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9日至15日,经旗民政局牵头,会同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旗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全旗各苏木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地名标志名称、各类牌匾上的蒙汉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存在问题
  (一)地名标志名称方面
  1.嘎查村、村民小组牌名称。全旗11个嘎查村名称与《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苏木乡镇嘎查村撤并整合请示的批复》(杭政发〔2006〕12号)文件中的名称不符,村民小组牌名称13处不正确。(各苏木镇、管委会、民政局负责完成整改工作)
  2.交通标志牌名称。桥梁名称、收费站名称、嘎查村社地名交通指示牌匾错误共有20处。(交通运输局负责完成整改工作)
  3.广告宣传指示牌。独贵塔拉镇旧镇区附近农业大道旁,注册商标“狮喇召黑枸杞采摘园”宣传牌,“狮喇召”与规范地名“沙日召”谐音,所指为同一地名,建议进行统一,变更为“沙日召黑枸杞采摘园”或其他名称。(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完成整改工作)
  (二)蒙文翻译方面
  1.嘎查村牌名称和村民小组牌名称蒙文翻译错误共有18处。(各苏木镇和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完成整改工作)
  2.收费站、道路交通指示牌匾蒙文翻译错误有7处。(交通运输局、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完成整改工作)
  (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方面
  道路旁部分牌匾存在字迹脱落、颜色模糊,字体书写不规范,缺字、错别字、繁体字和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情况,蒙汉文字材质不同、牌匾效果图与实际不符等问题。(各苏木镇、教育体育局负责完成整改工作)
  二、整改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我旗道路两侧牌匾蒙汉文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营造浓厚的本地文化特色,为人们提供便捷、准确的服务,请各责任部门、苏木镇按照国家制定的牌匾用语用字规范化要求,对此次三部门联合检查发现的不规范问题,一一对照整改。一是各苏木镇牵头负责整改本辖区内存在的问题;二是需要其他单位配合完成的整改工作,各苏木镇负责联系相关部门,部门要通力配合,确保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三是旗民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教育体育局对整改完成情况,要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全旗主要道路沿线地名标志蒙汉文牌匾和国家通用
  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情况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2日
  附件
  全旗主要道路沿线地名标志蒙汉文牌匾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情况
  一、道路沿线桥梁名称和地名指示牌匾存在问题情况
  1.109国道塔然高勒境内社名标志牌书写不正确,将“格德日格”书写为“格点盖”,共13处。
  2.109国道塔然高勒境内公路桥标志“格点尔盖中桥”应修改为“格德日格中桥”。
  3.运煤专线“无定补拉收费站”,在乌定布拉格村境内,应写作“乌定布拉格收费站”。
  4.运煤专线“谷山梁收费站”,1:50000地形图上此处地名标注为“谷山梁”“过山梁”,经与当地知情人核对,此地标准地名“郭三梁”,建议修改为“郭三梁收费站”。
  5.运煤专线公路桥标志“毛不拉孔兑大桥”,应修改为“毛布拉格孔兑大桥”。
  6.独贵塔拉镇旧镇区附近农业大道旁,注册商标“狮喇召黑枸杞采摘园”宣传牌,“狮喇召”与规范地名“沙日召”谐音,所指为同一地名,建议进行统一,变更为“沙日召黑枸杞采摘园”或其他名称。
  7.道路旁地名指示牌方面。一是“黄芥壕村”指示牌书写不正确,应写作“黄芥壕嘎查”;二是“乌兰宿亥嘎查”指示牌书写不正确,应写作“乌兰宿亥”;三是“马头湾村”指示牌书写不正确,应写作“马头湾”;四是“阳朝村”指示牌书写不正确,应写作“杨朝圪旦”;五是“金水湾村”指示牌书写不正确,应写作“金水湾”;六是锡尼镇境内扎日格嘎查215省道旁的地名指示牌“广兴村”书写不正确,应写作“广兴”;七是阿小线旁的地名指示牌“什里加汉二队”书写不正确,应写作“锡林其日格二队”。
  8.215省道指示牌“苏台庙”,应修改为“舒特更苏莫”。
  9.215省道公路桥标志“秋鲁沟大桥”,应修改为“初日沟大桥”。
  10.215省道公路桥标志“乌尔吐大桥”,应修改为“乌日图大桥”。
  11.215省道公路桥标志“巴格代大桥”,应修改为“巴嘎岱大桥”。
  12.215省道公路桥标志“叶力摆大桥”,应修改为“伊勒贝大桥”。
  13.215省道公路桥标志“石力开大桥”,应修改为“希日黑大桥”。
  14.215省道公路桥标志“刀老乌素桥”,应修改为“道劳乌素桥”。
  15.215省道公路桥标志“乌拉加巴桥”,应修改为“乌兰扎巴桥”。
  二、嘎查村名称存在问题情况
  部分嘎查村名称与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苏木乡镇嘎查村撤并整合请示的批复》(杭政发〔2006〕12号)文件中的名称不符。
  1.塔然高勒管委会“乌定补拉格村”,文件中写作“乌定布拉格村”。
  2.塔然高勒管委会“查干补拉格嘎查”,文件中写作“查干布拉格嘎查”。
  3.独贵塔拉镇“隆茂营村”,文件中写作“隆茂永村”。
  4.独贵塔拉镇“沙圪堵村”,文件中写作“沙圪堵淖尔村”。
  5.独贵塔拉镇“乌兰木独村”,文件中写作“乌兰木都村”。
  6.呼和木独镇“查汗淖尔嘎查”,文件中写作“查干淖尔嘎查”。
  7.巴拉贡镇“昌汗白村”,文件中写作“查干白村”。
  8.巴拉贡镇“兴建村”,文件中写作“新建村”。
  9.伊和乌素苏木“乌日更嘎查”,文件中写作“乌日根嘎查”。
  10.伊和乌素苏木“桃日木嘎查”,文件中写作“陶日木嘎查”。
  11.伊和乌素苏木“希日摩仁嘎查”,文件中写作“沙日摩仁嘎查”。
  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存在问题情况
  道路旁部分牌匾存在字迹脱落、颜色模糊,字体书写不规范,缺字、错别字、繁体字和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情况,蒙汉文字材质不同、牌匾效果图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四、道路沿线桥梁名称和地名指示牌匾蒙文翻译存在问题情况
  1.109国道塔然高勒境内13处社名标志牌书写不正确,将“格德日格”书写为“格点盖”,蒙文翻译错误。
  2.运煤专线“无定补拉收费站”,在乌定布拉格村境内,应写作“乌定布拉格收费站”蒙文翻译错误,塔然高勒村蒙文翻译错误。
  3.兴和—巴拉贡、乃玛岱三社、巴音村四社、巴拉贡—新建村、锡尼其日格、浩然柴达木嘎查,蒙文翻译错误。
  4.316省道旁的地名指示牌“沙圪堵村”“什来新村”“碱柜村”“三苗树村”“五苗树村”“黄芥壕村”“红泥疙台”“东红柳”蒙文翻译错误。锡尼镇境内扎日格嘎查215省道旁的地名指示牌“广丰村”“扎尔庙古城遗址”蒙文翻译错误。阿小线旁的地名指示牌“什里加汉二队”蒙文翻译错误。
  5.215省道公路标志“金泰化工园—塔然高勒”“独贵工园区南项目区——独贵塔拉镇”“夜鸣沙旅游区”“兴巴高速”蒙文翻译错误。
  6.穿沙公路标志“锡尼镇—夜鸣沙旅游区—伊利光伏园区”“东胜—锡尼镇”蒙文翻译错误。
  7.锡登线“锡尼其日格”蒙文翻译错误。
  五、部分苏木镇、嘎查村名称蒙文翻译存在问题情况
  1.全旗的“镇”字蒙文翻译应统一。
  2.独贵塔拉镇“乌兰木独村”应写作“乌兰木都村”,蒙文翻译错误。
  3.巴拉贡镇“昌汗白村”应写作“查干白村”,蒙文翻译错误。
  4.巴拉贡镇“朝凯村”蒙文翻译错误。
  5.伊和乌素苏木“锡尼其日格嘎查”“桃日木嘎查中国革命老区”蒙文翻译错误。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对全旗主要道路沿线地名标志蒙汉文牌匾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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