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1245
- 分类: 综合;其他;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杭锦旗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07日
- 名称: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鄂尔多斯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复函
- 文号: 杭政函〔2021〕80号
- 主题词:
- 时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7日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鄂尔多斯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复函
发文日期: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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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
贵局关于征求《鄂尔多斯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函已收悉。我旗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建议将管理办法的第四十六条中“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修改为“5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因留言所涉及单位要经过认真调查、处理后方可答复,3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短,相关部门不能在该时限内有效完成回复。
特此复函。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