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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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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杭锦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锦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杭锦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旗党委、旗政府关于质量强旗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18个厅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全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推动我旗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切实提高全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力量。
  到2025年,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农畜产品食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 %以上,食品抽检完成率100% ,食品抽检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 ,药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 %以上;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品质量稳步向中高端迈进,建筑品质和使用功能不断提高,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生产性服务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3分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点领域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1.扩大安全优质农畜产品食品供给。积极创建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动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推动可追溯管理。加大农药兽药质量安全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质量不合格农兽药和违法违规使用农兽药行为。培育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生产企业开展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引导企业研发生产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乳制品,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强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开展对重点类别产品储存、运输等环节数据在线监测。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积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监督执法,严把进口食品“准入关”“注册关"。(旗农牧局、发改委、林草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工科局、供销社、知识产权局。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增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用品适用性。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儿童口罩、玩具、服装和学生文具等重点产品,强化对“三无”等标识不规范行为整治以及校园周边及产业集聚区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引进适老化技术和产品,推进适老康复辅助器具、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与无障碍科技产品进入老年人家庭。继续实施“助康工程”等公益性民生项目,做好需求调查、筛查等各项工作,丰富助听、助视、助行和辅助阅读类产品供给。(工科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日用消费品升级迭代和文体用品创新发展。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传统消费品迭代升级,推进消费品质量标准升级,开发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消费品,申报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推动传统体育用品制造 业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引进可穿戴运动设备、智能运动装备、冰雪装备器材、家庭小型健身器材的研发与制造。推出文创产品开发成果,组织企业参加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积极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整合文旅商品市场资源,深入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促进非遗产品产业化、市场化,举办各类非遗展示展览活动,参加全区传统工艺与现代创意展、内蒙古非遗购物节。(工科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卫健委、教体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鼓励执行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标准。持续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给予资金补助。研究制定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实施手册,加强质量评价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第三方评价机构清单和管理办法。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鄂尔多斯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工作指引手册》,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领域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和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展安全、环保、低碳、性能优良的新型建材,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装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采用低碳环保技术建设绿色农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供给
  5.提高基础件通用件质量性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研资源优化共享,将现代能源(风光氢储车)列入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现代能源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引导企业加快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应用示范。对企业新开发的工业软件(工业APP) ,争取自治区资金补助。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申报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制造业示范企业。(工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材料质量保障能力。重点发展高性能板材、高性能管材、先进轨道交通材料、高性能铝(铜)材料等先进金属材料。支持企业开展先进碳基、硅基新材料关键技术和高性能工程塑料、特种橡胶、新型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先进高分子材料技术攻关。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和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攻关和设备研发。围绕冶金、化工、纺织、建材、林产工业和林草等领域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易燃工业原材料出厂质量安全控制和抽检。(工科局、科技局、林草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建设世界级新能源产业。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计划,做大做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加快构建集能源生产、装备制造、应用示范于一体的“风光氢储车“全链条产业集群,建设世界级新能源产业。“风光氢储车”一体化推进,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加快库布齐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发展以锂离子电池为代表的“三高一长”“新型动力电池”,延伸焦化、烯烃产业发展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关键材料,开展电池梯次利用、回收试点工作,到2025年力争实现100吉瓦储能装备制造产业规模;聚焦电动化、积极布局燃料化,推动新能源乘用车规模化及商用车精品化发展。(能源局、工科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质量数字化赋能体系建设
  8.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提高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等数字产品智能化水平和消费体验,推进旗县级融媒体中心电视频道高清化建设,完成标清电视向高清电视的转化。提高5G网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要求,开展企业网络数据安全自评估和个人信息保护安全评估,推进市旗两级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测试和备案工作,增强媒体制作播出系统的网络安全风险应对能力。(网信办、宣传部、工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拓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持续推进5G+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向工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深度拓展,鼓励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等新模式。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材料、生物技术、医疗器械、数字技术等前沿领域开展标准研究和验证。壮大数字经济,建立数据资源交易机构和数据开发利用平台,大力发展数据加工处理、分析应用、流通交易等产业,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发改委、工科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促进平台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探索人机互动新模式,提升网络消费体验。鼓励企业开展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电商化改造,完善基础软硬件配套,支持企业申报自治区电子商务共享云仓试点和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电商化改造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培育孵化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依托内蒙古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五级贯通系统,加强对鄂尔多斯市网络交易主体监管力度,对系统内下发的涉嫌网络违法线索处置率达到100%,加大对平台企业指导力度,发放平台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支持农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农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加快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在农畜产品主产区或主要交通节点支持万家惠等商贸流通企业建设和改造农畜产品预冷、储藏保鲜等设施。深入实施“数商兴农”,持续组织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618”“双十一”等网上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农产品线上销售,推动乳肉制品电商化改造,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推动出行服务领域平台企业持续改善用户体验。(工科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1.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完整社区、活力街区建设,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积极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加强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鼓励家政行业协会和家政企业建立健全家政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提升家政服务水平,引导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立服务网点,培育打造家政进社区示范点。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完善物业行业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制定物业服务行业系列标准。提振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供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发展多样化、优质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全力争取亿利库布其七星湖沙漠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升旅游景区建设水平。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住建局、工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水平。扩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和绿色信贷投放,开展金融带动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项目储备,加大对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不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效能。加强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依法合规和标准化应用,加强线上融资平台推广应用。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巩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加大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县域商业体系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持续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床位。推进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拓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功能。落实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医养结合试点示范项目。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指导各质控组织、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做好医疗质量安全改进工作。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加强水电暖公用事业明码标价监管工作。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集成化办理、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宣贯。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加大收费标准、报装申请程序、服务内容等信息公开力度。(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卫健委、医保局、住建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13.强化科技创新对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社会公益、数字经济和文化科技融合等重大战略任务,开展优势特色产业研发攻关。深入贯彻《鄂尔多斯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提升鄂尔多斯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层次水平,加快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绿色示范标杆,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标准项目按规定给与奖励,实现产业化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提升质量精准化控制和在线实时检测能力。(工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围绕8大产业集群和16条产业链,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激励引导,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主力军作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解决产品性能和品质档次“卡脖子”“瓶颈”问题。培育认定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5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争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强化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促进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加强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推广应用。支持产业链“链长”“链主”企业和“领航”企业将相关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发改委、农牧局、能源局、林草局、国资委、工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综合运用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要素资源实施精准服务。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获取标准信息资源便捷度。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强化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帮扶。鼓励、引导、支持民营企业重视质量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梳理辖区内专精特新龙头企业、外贸龙头企业、综保区企业等AEO认证意愿,充实培育企业名单。对有认证意愿的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解读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认证标准和海关信用管理政策。(市场监管局、工科局、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围绕8大产业集群和1 6条产业链,积极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深入挖掘我旗老字号品牌资源,传承独特文化技艺,研发特色产品服务,弘扬优秀经营理念,加强中华老字号和商标品牌的培育、申报和保护,推荐农牧业企业加入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支持打造区域品牌。加大鄂尔多斯市优质农畜产品和“蒙”字标认证产品品牌推荐和宣传力度,塑造“亮丽内蒙古,健康农 产品”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品牌总体形象。积极打造暖城系列文创。推进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新闻宣传报道和节目制作传播,全面打造质量品牌形象。(发改委、宣传部、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牧局、供销合作社、工科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实施保障
  (一)健全财政金融政策。要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鼓励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完善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质量提升的金融支持力度。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中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积极开展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试点工作。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平行进口车“三包”责任等相关保险。(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税务局、统计局、银保监局、工科局、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强化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开展昆仑专项行动,深入摸排线索,侦破一批质量违法犯罪大要案,巩固扩大打击成果。倡导行业协会、商会推进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公约》。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营造组织参加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局、宣传部、广电局、工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质量管理(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动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组织企业参加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设立首席质量官。鼓励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培育一批先进企业标准在全国领跑,通过对标、达标、制标,挖掘培育对标达标标杆示范企业,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工科局、国资委、工商联、总工会、共青团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鼓励地方在产业集聚区创新激励举措,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做好中国质量奖、主席质量奖、全国质量标杆、对标达标标杆示范企业推荐和市长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长效宣传推广。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督查激励。营造强质量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局、宣传部、广电局、工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建设质量强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查激励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解读:《杭锦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杭锦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doc.doc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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