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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机构的请示
发文日期: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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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机构的请示

 

旗委编办:

由于机构改革,我委原二级事业单位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中心由于职能已不再适用新机构,特申请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中心撤销,将原二级事业单位名称变更为杭锦旗民族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其职能职责为: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配合上级民委及有关部门,组织对少数民族群众权益状况、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民族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举办重大民族文化节庆活动,承办交由旗委、政府举办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那达慕大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医药文化的挖掘;开展民族间的文化艺术合作与蒙古语文学术交流等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保护、翻译、研究、出版工作;做好少数民族科技培训(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对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广告牌匾制作企业有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旗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翻译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和培养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人才。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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