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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审计局关于印发《杭锦旗审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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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审计局关于印发《杭锦旗审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通知 

    

各股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精神,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审计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切实抓实抓好,并将履行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 

  (二)切实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好部门职能,谋求行政效能最大化。 

  (四)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 

  (六)深入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七)创新审计执法方式。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安排部署,加强审计业务大数据分析方法运用。进一步完善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加大对数据使用人员保密意识培训,确保电子数据安全使用。加强实训和审计署、自治区计算机能力培训,不断充实大数据审计分析人员,提升大数据分析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应用能力。  

  、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形成局党组一把手亲自抓执法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带头学法、坚决守法的表率作用,将党的领导贯彻我局法治建设全过程,确保责任到位 

  (二)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规定,做好审计工作。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全旗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做好常态化的“经济体检”工作。 

  (三)坚持依法审计,严格在宪法、审计法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审计,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不偏离法定职责,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始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不错位、缺位、越位,有效压降行政争议案件,力争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建设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横幅标语、宣传展板、法律知识读本、电子屏等载体并结合各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现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着力营造浓烈的依法行政氛围,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提升决策水平。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杭锦旗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重要事项决策一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集体讨论决定。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审计执法中坚决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关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质量控制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提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注重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审计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在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审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杭锦旗审计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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