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林草发〔2023〕2号 签发人:何永岗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李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国有林业场站、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内设股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部分人员任免职事宜:
李 龙 不再协助林草资源管理股负责人工作,任行政执法监管股负责人。
杨 超 任办公室协助负责人。
呼 和 任办公室协助负责人。
色德比斯 不再担任办公室协助负责人工作,任行政执法监管股协助负责人。
吉米斯 任杭锦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杨飞龙 任资源管理股协助负责人。
冯 锐 任行政审批股协助负责人。
以上同志接到通知后,尽快办理移交接工作,并迅速到岗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2月9日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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