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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蒙之旅 度假旅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草原 旅游区基础建设项目征用使用 草原初审意见的报告
发文日期: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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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林草报〔2019276               签发人:赵建龙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蒙之旅

度假旅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草原

旅游区基础建设项目征用使用

草原初审意见的报告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蒙之旅度假旅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草原旅游区基础建设项目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杭发改社备〔20164号)、杭锦旗环境保护局《关于鄂尔多斯草原旅游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杭环评字〔201620号)批准并同意开工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落实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征占用草原项目整改意见工作方案办理征用使用草原审核手续要件及程序的说明》(内农牧草便函〔2018183号)文件要求,现申请补办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审批手续,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该项目建设拟征用使用杭锦旗锡尼镇巴音布拉格嘎查草原37.5580公顷(折合563.37亩天然草原,属基本草原),项目使用草原为国有收储用地,不涉及征地及补偿事宜,草原权属清晰无争议。该项目于20037月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使用草原用于建设旅游区的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文化娱乐设施。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于2019729日已对该单位依法做出处罚(杭林草(草原)罚〔201943号),处罚面积为341.7676亩(其中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处罚面积为237.2362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处罚面积为104.5314亩),其余221.6024亩未开工建设。该项目于2017年、2018年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蒙(2018)杭锦旗不动产第0000711号、蒙(2017)杭锦旗不动产第0000999号、蒙(2017)杭锦旗不动产第0001000号、蒙(2017)杭锦旗不动产第0001003号、蒙(2017)杭锦旗不动产第0000998号、蒙(2018)杭锦旗不动产第0000710号、蒙(2018)杭锦旗不动产第0000714号、蒙(2018)杭锦旗不动产第0000715号、蒙(2018)杭锦旗不动产第0000713号、蒙(2017)杭锦旗不动产第0001002号、蒙(2017)杭锦旗不动产第0001001号)面积共计261175.6平方米(折合391.76亩)。项目建设区属温性典型性草原类沙地草原亚类,草地类型为油蒿-杂类草,主要植物种有油蒿等。项目建设对草原生态、动植物多样性和当地农物业生产影响较小。

经我局初审,该项目申请材料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征占用草原项目整改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3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落实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征占用草原项目整改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草发〔2018167号)等文件要求。从初审情况看,项目使用草原权属清晰无争议,不涉及征地及补偿。项目申报材料完整、真实、有效,我局原则上同意上报,特提请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予以复审。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

   2019916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1991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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