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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公安局关于印发《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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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公信力,进一步优化我旗法治环境,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市委和旗委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执法理念更加正确、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干警综合素质明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的总体要求,集中整治执法中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作风不端正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适用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推进法治杭锦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旗公安局政委额尔定达来任组长,法制大队大队长额尔定木图任副组长,各部门、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负责专项整治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 

  1.未根据实际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职能变化,适时调整完善并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制度。(牵头责任单位:法制大队) 

  2.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建立健全,未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法可回溯管理和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各执法办案单位 ) 

  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照程序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责任单位:各执法办案单位 ) 

  4.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和违法执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监督不力。(牵头责任单位:法制大队) 

  (二)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 

  5.个别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规则意识淡薄,执法履职中对执法程序把握不严。(责任单位:各执法办案单位) 

  6.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执法;未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牵头单位:督察大队;责任单位:各执法办案单位 ) 

  7.应予立案不立案、不应立案违规立案;执法程序不合法、不规范;调查案件事实不清,取证不合法、不规范、不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准确,裁量基准运用不适当,存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滥用职权执法问题。(牵头责任单位:法制大队、督察大队、各执法办案单位) 

  (三)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方面的问题。 

  8.执法过程中未依法告知享有的权利义务、救济途径等内容。(责任单位:各执法办案单位) 

  9.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不力,搞材料政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牵头责任单位:各所队室、行政审批股) 

  (四)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0.工作“庸懒散慢”,不担当、不作为,衙门作风、特权思想,懒政怠政。(牵头责任单位: 督察大队、各部门、派出所) 

  11.能力不强、素质不高,工作质效差。(牵头责任单位: 督察大队、各部门、派出所) 

  12.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牵头责任单位: 督察大队、各部门、派出所) 

  13.执法风纪不正、形象不佳,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牵头责任单位: 督察大队、各所队室) 

  (五)执法过错追责方面的问题。 

  14.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和追究机制不健全,对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甚至是执法腐败等问题,该追责的未严格依法追责。(牵头责任单位: 督察大队、法制大队) 

  15.执法监督不严格、不常态,未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开展案卷评查,未及时纠正相关案件在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基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牵头责任单位: 法制大队)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上旬前完成)。各执法办案单位,警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内容,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任务书,明确整治重点、时间节点、实现路径和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排查阶段(1220日前完成)。各执法办案单位,警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全面梳理、全面查找,发现问题,列出整改任务清单。 

  (三)整改规范阶段(1225日前完成)。各执法办案单位,警种部门要在对执法突出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堵塞执法漏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加强公安队伍自身建设、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优化法治环境、提高公安公信力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永远在路上的理念。 

  (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力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执法办案的薄弱环节,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注重统筹协调,整合解决问题,确保排查、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从严从实加强整改,永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可量化、可检查、严格监督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三)加强信息沟通,做好总结提高工作。突出专项活动成果、巩固整改成绩,挖掘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亮点,提炼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坚持正面舆论导向,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及时宣传整治活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发挥榜样的力量,着力打造树标杆、学先进、争一流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法治杭锦迈上新台阶。 

 

 

  杭锦旗公安局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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