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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司法局关于印发《杭锦旗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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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司法局关于印发杭锦旗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单位、司法所:

现将《杭锦旗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锦旗司法局

                                                                  2024318

 

 

杭锦旗司法行政系统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司法行政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杭锦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杭安发〔20243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强化“四个支撑”,落细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市66条措施、旗61条措施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135条硬措施,持续深化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安全、持续安全,切实以法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引导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晰“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提升场所本质安全。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安全。全面推进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对接融入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公共法律服务普惠性、专业性,不断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化理论武装。积极通过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集中学习等载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局党季度至少安排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筑牢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思想基础。加强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和警示教育,主要领导带头宣讲,做到全系统干部职工全员覆盖,不断强化全员安全发展理念。

牵头股室:政治警务室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2.加强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等作为“必修课”,分类开展全员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促使安全生产学习入脑入心。

牵头股室:政治警务室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3.持续宣传贯彻。结合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宣传、“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和重要节点,依托司法行政微信、微博等平台,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在局机关、法律服务窗口等公共场所,通过电子宣传屏、展板等宣传安全生产标语、海报、挂图,配合自治区、市持续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举措、成效,形成宣传声势。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领导班子带头抓好责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充分发挥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由主要领导承担司法行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考核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牵头股室:政治警务室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5.夯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室、各二级单位派出司法所负责人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项目化管理推进工作落实。

牵头股室:办公室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三)开展系统内重点部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6.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办公场所等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设备,规范消防安全巡查巡检制度,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专业检测,确保安全有效。全面推进机关办公室库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和法律服务窗口等场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控措施,加大常态化检查,提升火灾防范能力。

牵头股室:办公室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7.加强用电安全风险防范。加大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检查维护力度,规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局机关室、派出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场所用电管理,严禁线路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电器等。加大节假日期间办公室场所用电安全巡查检查力度。

牵头股室:办公室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8.加强建筑设施安全风险防范。推进局机关、派出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等既有建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于鉴定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及时维修加固,确保安全稳固。

牵头股室:办公室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此外,严格落实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等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办公场所电器的安全管控和日常巡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机关场所人员和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股室:办公室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服务保障专项活动

9.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制度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配合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有关部门报送人民政府的涉及安全生产的文件草案。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做到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建设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牵头股室:法制工作股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10.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体系完善。持续按要求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配合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两法”衔接机制完善工作。严格依法办理政府涉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加强对本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涉安全生产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牵头股室:法制工作股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11.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加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将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纳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动事项,推动负有安全生产职能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在农民工学法活动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有效发挥线上线下普法资源,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科普知识等,依托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小区等因地制宜融入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内容,提升宣传质效。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12.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服务持续供给。把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列入企业法律帮扶重要内容,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治体检”,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协同人民调解员重点加强对生产经营、工伤理赔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重大案事件法律服务介入机制,加强对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依法有序参与突发事件的应对指导。

牵头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13. 推动社区矫正办公场所安全保障能力。树立安全防范监管责任意识,牢记办公场所安全职责,落实危禁管制物品安检工作。做好节假日、周六日办理解除社区矫正业务办公场所安全责任防范工作,常态化落实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值班办理,全面提升各基层司法所安防保障能力,加强各基层司法所安防装备投入使用,定期开展安全防范监督检查工作。

牵头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

责任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派出基层司法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和底线思维,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狠抓措施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系统推进、重点落实,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全系统安全水平。各室、二级单位派出司法所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工作清单项目化,抓好全人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见效。

(三)强化监督考评。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落实好季度监测和年度考评。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推动不力,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落实落地。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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