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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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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 “八五”普法规划关于“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的部署要求,在全组织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 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 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 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三)重点学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突出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三、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四、活动安排

(一)突出民法典宣传氛围营造。整合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创作的民法典宣传优秀资源,加大微视频、动漫等法治文化作品的推介力度,发挥法治文化浸润人心的积极作用。采用“图”说民法典、“剧”说民法典、“诵”读民法典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各类新媒体平台、苏木镇、各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户外大屏等载体开展全屏展播活动,不断扩大民法典的社会知晓度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旗委宣传部、司法局、旗融媒体中心、旗直各部门)

(二)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结合民法典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特点,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学法讲法活动,通过身边案例普及民法典知识,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习惯。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开展适合特定群体特点的法治宣传,不断提高民法典宣传实效。(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民政局、农牧局、老干部局、妇联、残联、工商联、工信和科技局)

(三)组织“法治副校长”讲法进校园活动。采取法治第二课堂、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方式方法,用生动的事例和鲜活的语言,图文并茂呈现民事典型案例,帮助青少年更好地学习了解民法典知识。大力宣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民法典内容,防范“校园贷”“校园欺凌暴力”,增强青少年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基本法治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法治校园、平安校园。(责任单位委政法委、教体局)

(四)积极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宣讲,切实加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利用本部门、单位学习阵地、屏幕等开展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在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积极制作、播发有关民法典的专题页面、主题图文、H5、视频、漫画等内容,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本质,立法宗旨、具体内容,作学习遵守运用民法典的表率。(责任单位:直各部门)

(五)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法院、司法局)

(六)组织开展全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网上答题活动。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组织开展的民法典知识竞答和自治区5月中旬在“北疆普法”视频号举办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直播讲堂活动。(责任单位:司法局、直各部门各苏木镇

(七)充分发挥“法治乌兰牧骑”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法治文化节活动及民法典主题法治文艺汇演。(责任单位:文旅局、乌兰牧骑)

(八)组织“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集中培训。运用5月上线的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在线学习培训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民法典知识培训,着力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民法典普法队伍,发挥他们基层信息上报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和法律服务引导员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司法局、农牧局各苏木镇

(九)各苏木镇以“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的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司法局、民政局各苏木镇

(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广场等场所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旗直各部门、各苏木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清单,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活动计划,精心部署实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宣传月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注重统筹协调。要加强全局性谋划,聚焦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目标,将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和全“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信访法治宣传月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一体推进,加强互动传播,扩大活动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的良好氛围。

(三)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综合运用“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要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设置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搭建便于群众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典型生动的案例故事讲解民法典知识。要精确区分不同群体的民事权利需求和共性学法需求,综合运用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理念引导、法治实践体验等多种手段,高效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民法典为依据,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家规家训制定等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地各部门要深入挖掘、认真总结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2023年“美好生活 • 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活动的信息、影像资料、总结于5月23日前报送至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联系人:闫丽琴

联系电话:0477-2282148

邮箱: hjqsfjpf@163.com

 

 

 

中共杭锦旗员会宣传部           杭锦旗司法局

2023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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