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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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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2023年4月起,在全旗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着力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宗旨意识、强化使命担当,更新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进一步提升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妨碍执法制约监督体制的难点,全面模排、清理、纠正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

  1.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任务指标的问题;

  2.下达或者变相下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的问题;

  3.下达或者变相下达非税收入任务的问题;

  4.乱罚款、滥收费、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等问题;

  5.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

  1.滥用自由裁量权,现场执法降格处罚、变通处罚、随意执法等问题;

  2.对同类违法行为实施差异化处罚的问题;

  3.在道路上违法违规设站、设卡、拦车扣车、任性检查,乱罚款等问题;

  4.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

  5.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的问题;

  6.治超站(点)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7.路面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时未按规定佩戴使用执勤执法记录仪等问题;

  8.未称重、未卸载对货车超载作出处罚等问题;

  9.未严格执行《货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工作指引(试行)》,随意对货车进行处罚的问题;

  10.警务辅助人员单独执法的问题;

  11.现场执法中虚构违法事实、随意处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

  1.“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

  2.治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以罚代管、以罚代卸等问题;

  3.未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予行政处罚规定等问题;

  4.随意扣留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等问题;

  5.处理违停车辆过度执法的问题;

  6.执勤执法过程中出工不出力,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

  1.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2.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等问题;

  3.损害行政相对人陈述权、申辩权、提出听证权等问题;

  4.“碰瓷式”执法的问题;

  5.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

  1.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2.“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车管所违规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违规发放驾驶证、行驶证,服务窗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4.路面执法、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违法扣留或者扣押车辆牌证、违规放行或者发还违法车辆等问题;

  5.在路面执法、交通事故处理和办理车驾管业务时索取财物、收受贿赂等问题;

  6.勾结“黄牛”收取贿赂、私放车辆、搞“钱权交易”等问题;

  7.违规收取交通事故鉴定费、清障费、停车费等问题;

  8.不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违规查询、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

  9.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步骤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自2023年4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共分部署动员、自查自纠、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4月15日前)。旗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协调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调度有方、指导有力、督改有效。旗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自查自纠 (4月下旬至6月底)。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要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制度规定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及公安民警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的各类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执法人员要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政治轮训、专题读书班、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下学习与线上学习相结合等形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三)查纠整改(7月至10月底)。广泛收集线索。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复议、诉讼等渠道,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来源渠道,广泛听取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反映及意见。加强督察指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派出督察组深入基层开展实地督察,听取基层群众和一线执法人员呼声,综合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整改实效。

  (四)总结提升(长期推进)。旗交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成功经验与做法,及时将有效的工作举措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常治长效工作机制。旗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要于9月1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形成总结报告,如有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另作专题说明,同时附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一并上报旗委依法治旗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认真梳理各类问题和线索查处整改情况,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与成果,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治本措施及意见建议,形成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1日前上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四、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强请示汇报。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坚决做到“应报尽报、尽量早报、绝不迟报”坚决杜绝压报、漏报、瞒报。

  (二)加强协调调度。旗委依法治旗办牵头成立由纪委监委、宣传、公安、交通运输、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公安交管大队、交通运输局、司法局指定专人为工作联络员,畅通联络机制。工作专班汇总情况、整理台账、提出建议。适时协调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三)加强信息报送。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对所有整治问题建立台账,定期以报告的形式(附件2)报送,做到每周一汇报、每月一汇总、每阶段一总结,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每周工作汇报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报送;每月工作汇总于次月3日前报送;每阶段工作总结按照专项整治部署时间要求及时报送。

  (四)加强追责问责。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全面依法治旗的重点工作,列为依法治旗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内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失职渎职的,要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法纪和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必要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旗纪委监委、相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法治实践,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组织领导。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属地管理责任链条,围绕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强化跟踪督查、问责问效,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和保障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及时将工作调度和专项整治情况报送旗委依法治旗办。

  (四)突出整治成效。一是坚持标本兼治,要注重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清仓见底,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要注重从制度层面找“病灶”、除“病根”及时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应立尽立。二是坚持强基固本。要聚焦基层一线执法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从执法的难点改起、执法的堵点疏起、执法的痛点治起,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流程,严肃执法纪律,提升依法行政和基层治理效能。三是坚持开门整治。要紧盯群众关切,做到专项整治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以专项整治的新战果新成效取信于民,提升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重要部署,及时反映专项整治工作新进展,充分展示专项整治工作新成效,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查纠整改台账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为统筹推进我旗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呼格吉乐图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张扣成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邱金马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旗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保青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余东梅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包彩霞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希 木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德胜 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旗司法局党组书记

  刘文天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旗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德胜同志兼任,旗公安局副局长希木、旗司法局副局长高二林、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东为副主任。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具体职责及名单如下:

  (一)综合督导工作组

  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各类重要文稿、阶段性总结、总结报告等,编发信息简报和宣传稿件,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专项整治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工作调度指导,组织开展实地督察,及时收集、汇总、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组 长:张灵志 旗司法局法治股负责人

  成 员:李 龙 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白 祝 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李小夕 旗司法局依法治旗办公室秘书股负责人

  (二)问题线索工作组

  主要负责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受理、登记、报批、分流、督办、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

  组 长:张海林 旗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何永胜 旗交管大队教导员

  任飞园 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

  崔永宽 旗司法局党组成员法治督察办主任

   

 (联系人:李小夕,联系电话:2282380)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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