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执法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线索移送通知书(鄂司移字〔2023〕1号)文件精神,我旗在开展委托执法事项可能存在违法委托情形,现就我旗做好委托执法事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全旗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行政处罚事项。
二、责任分工
(一)各苏木镇负责清理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行政处罚事项。
(二)旗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清理本部门的委托行政处罚事项。
三、清理要求
(一)委托行政处罚事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依法采用书面委托形式,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的,予以保留。
(二)委托行政处罚事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予以取消。
清理工作结束后,委托行政机关要将委托书向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四、结果报送
请各苏木镇、旗直各执法部门认真填写委托行政处罚事项统计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5月19日前通过政务内网报旗司法局。
联系人:张灵智;联系电话:15947072518
杭锦旗司法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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