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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闫根仁同志退休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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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独贵塔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你单位闫根仁同志,男,档案认定:196110月出生;19818月参加工作;身份为干部。根据国发1978〕104号及内政字〔2006〕37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其到龄退休并按照事业专技五级确定养老金标准。退休时间为二一年十,退休工资从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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