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2016-03127
- 分类: 劳动、人事、检察;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28日
- 名称: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 文号: 杭人社发〔2016〕59号
- 时效性: 正常
-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28日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鄂尔多斯市劳动监察执法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在全旗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就我旗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按照《通知》的要求,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我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各类用人单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作了认真分析、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吕正威任组长,副局长张杭林及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党利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承办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负责及时沟通和协调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
二、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
根据《通知》的精神,经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会讨论,研究制定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自2016年3月3日起,对全旗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各司其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使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了成效。
为了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专项行动工作小组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了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结合我旗开展的315宣传普法活动,进入人员流动较多的街头,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切实提高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谐健康发展;为使本次专项行动取得更好的效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上述工作和措施为我旗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实施,有步骤地开展专项行动
(一)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步骤
结合我旗实际,将此项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3月3日—3月9日为宣传自查阶段,3月10日—3月20日为联合检查阶段,3月21日—3月24日为总结阶段。
在专项行动中,各部门之间按照工作要求,紧密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了清理整顿力度,营造了规范职业介绍,人才中介工作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规范了我旗人力资源市场,改善了就业环境,为维护求职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通过为期11天的专项行动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0家,其中职业中介机构1家、劳务派遣机构3家,其他用人单位6家,未发现非法职业中介机构。
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就是要为进一步规范我旗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监督,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牧民工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帮助劳动者通过市场就业,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我旗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从检查情况汇总来看,未发现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违法行为。本次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1.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法规方面意识淡薄,加上农牧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还未能全面覆盖。
2.个别餐饮类企业存在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违法现象。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维护好我旗人力资源市场的秩序,规范用工单位的招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今后的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1.进一步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舆论的引导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就业政策进行宣传,争取在全旗范围内继续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守法氛围。
2.注重主动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间长效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及合作。继续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共赢,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3.对存在收取押金现象的用人单位,及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仍不及时整改的,及时通报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取缔其营业资质,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4.抓住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契机,严格执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年审,对拒不整改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责令整改,加大惩处力度。
综上所述,通过这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对全旗开展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各类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为劳动者就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促进了全旗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谐健康发展。
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