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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民政局关于印发设立塔然高勒乡可能引发的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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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锦旗委员会统战部、机构编制委员会、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 

      现将《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设立塔然高勒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锦旗民政局 

                                  2022年10月13日 

    

    

    

    

    

    

    

    

  杭锦旗设立塔然高勒乡引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快速妥当处置杭锦旗设立塔然高勒乡可能引发的重大网络舆情,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设立塔然高勒乡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锦旗设立塔然高勒乡被国内外网络媒体登载有对该事项实施、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网络舆情信息,或对该决策事项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政府办公室成立设立塔然高勒乡引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副组长: 

    员: 

  委宣传部领导任组长,政府办领导任副组长,宣传部、塔然高勒管委会、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维稳办等相关部门人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设立塔然高勒乡实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引导网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杭锦旗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委宣传部: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该决策事项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该决策事项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旗委宣传部,由旗委宣传部报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于发现后三小时内以旗人民政府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职能科(股)室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拟决策事项施行、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杭锦旗人民政府、杭锦旗民政局及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报送旗委宣传部,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工作保障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网管技术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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