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民政局
杭锦旗民政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09-28
打印
保存
  各机构、各二级单位、各股室: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更好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锦旗民政局
   2021年9月28日
  

  

  杭锦旗民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监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防止较大事故发生,提高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检查对象
  杭锦旗养老服务中心、杭锦旗祥和福星老年公寓、杭锦旗泰康老年养护院、杭锦旗殡仪馆、杭锦旗義康老年养护院
  三、检查持续时间
  2021年9月28--2021年10月28,为期一个月。
  四、成立检查组
  组长:     局长       赵建峰
  副组长:   副局长     邬海军
  成员:  李春霖、刘志梅、郭瑞
  五、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机构负责人是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是否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各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完善落实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职责,推进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
  (二)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检查各养老机构、殡仪馆是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民政系统特别是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民政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夯实民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明确各自监管职责,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是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按照规定落实;二是要检查电气设备、用电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和性能状况排查是否及时到位;三是抓好燃气、电梯及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专业保养。
  (五)加强应急值守,提升应急能力。节假日期间各机构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离岗脱岗;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有备无患;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确保“国庆”期间民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机构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各服务机构要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从硬件设施投入、人员宣传教育、日常运转维护等方面加强管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建立隐患问题整治台账,明确任务、责任清单,推进整治。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过程好的经验、做法,反馈给消防、应急部门,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