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IFA023/2019-02491
- 分类: 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杭锦旗教育体育局
-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06日
- 名称: 杭锦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杭锦旗第九届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 文号: 杭教体发〔2019〕75号
- 时效性: 正常
-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06日


各中小学、二级单位:
现将《杭锦旗第九届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锦旗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6日
杭锦旗第九届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人文素养,陶冶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举办杭锦旗第九届中小学艺术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引领学生树立正确审美观念,陶冶高尚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学校美育教育改革发展,展示学校美育教育成果,向新中国70周年华诞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次展演活动以“阳光下成长,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我旗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的有序开展,特成立杭锦旗第九届中小学艺术节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苏忠义
副组长:杨占雄
成员:乔树平、石雄宇、杨勇、闫慧、吉仁其其格、王有强、闫丽花、巴音青格勒、李伟、侯凯、各中小学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杭锦旗教育体育局体卫艺股。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4776868150
四、项目与分组
(一)项目分类
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二)参加对象与分组
1.参加对象:全旗中小学、少年宫在编在岗教师及在籍在校学生。
2.分组: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教师组、小学组、中学组。
五、活动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28日—6月10日(具体时间见附件2)
2.地点:艺术表演:各学校分别演出。以“六一”校园文艺演出、毕业生汇报演出及其他演出形式,演出时间1小时(艺术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评委现场评选)。艺术作品、工作坊展示:各学校分别展示(艺术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评委进行现场评选)。
六、奖项设立
(一)优秀组织奖:活动中组织有力、艺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参与面广、成绩突出的学校。
(二)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展示奖:分设教师组、小学组、中学组一、二、三等奖。
(三)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2人)。
七、组织管理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要求制定活动方案确保高质量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展示,为全市第十届中小学生艺术做好准备。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抓住艺术展演活动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氛围,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附件:
1.杭锦旗第九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项目要求
2.2019年杭锦旗第九届中小学艺术节展演时间安排
附件1
杭锦旗第九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项目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
1.声乐节目
(1)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2)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1)合奏: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2)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138㎝)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60㎝)。
2.书法、篆刻作品
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138㎝)。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35.56㎝);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
附件2
2019年杭锦旗第九届中小学艺术节展演时间安排
日期 |
星期 |
时间 |
展演学校 |
地点 |
负责人 |
备注 |
5月28日 |
星期二 |
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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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 |
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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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10 |
蒙古族实验小学 |
蒙古族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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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00 |
龙子心小学 |
龙子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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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 |
星期三 |
9:00-10:00 |
第四小学 |
第四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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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10 |
杭锦旗城镇中学 |
杭锦旗城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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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00 |
杭锦旗蒙古族中学 |
杭锦旗蒙古族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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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
星期四 |
9:00-10:00 |
亿利东方学校 |
亿利东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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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00 |
吉乡小学 |
吉乡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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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 |
星期三 |
19:00-20:30 |
杭锦旗中学 |
杭锦旗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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