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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向日葵亲子小屋促进农村牧区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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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计划生育协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基层卫生院杭锦旗蒙古族幼儿、吉日嘎朗图佳佳幼儿园: 

  2022年,杭锦旗被中国计生协列为第二批“向日葵亲子小屋”促进农村牧区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实施“向日葵计划”促进农村儿童早期发展的通知》(国计生协〔2020〕18号)和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2020〕6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规范化建设,更好推动全旗嘎查村(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经研究,决定在杭锦旗蒙古族幼儿园和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佳佳幼儿园先行试点实施“向日葵亲子小屋”建设项目,通过试点的开展总结经验,有计划的向全旗范围内推广促进儿童早期发展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亲子活动和家庭指导,将优生优育、婴幼儿照护和科学养育理念、知识及服务送进基层和家庭,增强广大家庭有关方面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广大儿童特别是婴幼儿健康茁壮成长,为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妇幼健康,推进健康杭锦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项目周期及经费    

  1.项目周期:中国计生协会和鄂尔多斯市计生协支持项目3年,即2022年—2025年各项目点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重视和财政支持,确保小屋3年后能真正落地,长期运行,成为当地关爱婴幼儿及家庭的示范平台和服务品牌。 

  2.项目经费:中国计生协支持每个小屋项目建设运行经费5万元,第二年和第三年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各支持3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小屋建设、开展活动及辅导员补助,第一年小屋建设各硬件设施所需要经费预算控制在2万元之内。鄂尔多斯市计生协匹配项目资金统筹用于集中活动、培训指导及访视服务等经费支出。各项目点要积极争取各种资源,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支持。 

  3.经费管理: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专项经费不得截留、挪用,占用、违规支出等不良现象,经发现撤回小屋项目及所有经费。为了项目顺利开展,项目资金分两批拨付到项目点,每年年初拨付经费的60%,9月底前经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40%的资金。 

  三、主要任务 

  1.建设亲子小屋。亲子小屋作为“向日葵亲子小屋”实施的阵地和亲子服务主要场所,以公益、普惠、便捷为原则,主要建在婴幼儿居住相对集中的苏木镇、嘎查村(社区),服务覆盖不少于20名0-3岁婴幼儿,可依托苏木镇或嘎查村(社区)群众活动中心、计生协会员之家、幼儿园等场所的一层(最多不超过二层)进行建设。亲子小屋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必要的硬件和教学用具,做到建有标准、管有制度、用有效果。 

  2.培训亲子服务辅导员。每个亲子小屋要从基层计生协秘书长、计生专干、幼儿教师中选配1-2名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工作相对稳定、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人员为亲子服务辅导员,负责小屋管理,经培训后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并开展入户指导工作。围绕科学育儿基本知识、亲子活动组织方法、婴幼儿照护知识和方法,交流分享亲子小屋工作经验等内容,定期组织辅导员培训。各苏木镇计生协可根据辖区亲子小屋发展需要,自行培训辅导员队伍,积极推动基层计生协队伍专业能力建设。 

  3.开展亲子活动。亲子小屋每周定期向婴幼儿和家长开放,由经过培训的辅导员组织和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活动,提高家长对婴幼儿照护的意识和技能,促进婴幼儿运动、认知、语言、情感、社会行为等能力发展,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探索开展入户指导和干预服务,提供生长发育监测、科学养育、环境观察和个性化指导等服务,引导家庭重视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4.开展家长课堂。依托旗妇幼保健院、苏木镇卫生院、幼儿园、早教机构等专业资源和互联网技术,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家长课堂。通过专家讲座、视频教学、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家长培训,对家长进行儿童早期发展理念、婴幼儿生长发育、科学养育、营养饮食、防病护理、意外防范急救、优生优育等知识培训指导,分享交流育儿经验,增强家庭科学育儿意识和能力。 

  5.开展入户指导。联合家庭医生开展家庭入户访视服务,每年至少对小屋覆盖的婴幼儿家庭开展至少1次入户指导,为家庭提供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科学养育、环境观察和亲子互动指导、咨询等服务,引导家庭重视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6.开展宣传倡导。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节假日、纪念日,广泛宣传优生优育、婴幼儿照护、科学养育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家庭对优生优育、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视和知识知晓率、普及率,使之成为社会和家庭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为辖区婴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和项目点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协会牵头、多部门合作的服务体系。负责监督亲子小屋建设运行、活动组织和人员管理等工作,并与辖区卫生院开展的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做好促进儿童早期发展项目。 

  2.加强组织建设。苏木镇要把项目实施与加强计生协组织建设相结合,要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增强计生协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解决困扰计生协组织发展的瓶颈问题,锻炼提高计生协组织在新时期服务群众的能力。要选拔培养一批年轻有为、乐于奉献的基层计生协干部,作为亲子辅导员优先人选进行培养,使之逐步成为服务和促进基层家庭健康的重要力量。 

  3.加强制度建设。参照国家卫健委《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规范(试行)》和《中国计生协“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管理手册(试行)》,制定亲子小屋管理、运行、培训等制度,提高项目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各项目点要善于利用微信群、小程序和手机APP等智能化手段,加强亲子活动和家长课堂管理。联合辖区卫生院、托幼机构等专业资源,发挥亲子小屋密切联系家庭的优势,以阵地为中心,以活动为载体,以制度为保障,以家庭受益为目的,逐步建立计生协优生优育服务体系。 

  4.加强评估总结。各项目点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旗计生协对项目点每半年一次督查指导,每年度开展一次考核评估,三年开展项目终期评估总结。同时,结合各项目点实施情况和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项目所在苏木镇在项目资金补助基础上,应通过财政专项安排配套资金。对于年度评估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点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项目点资格。  

    

  附件:1.杭锦旗“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领导小组 

     2.杭锦旗“向日葵亲子小屋”建设标准 

   

  

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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