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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职工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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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锦旗统计局关于印发《职工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股、队、室: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制度建设,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杭锦旗统计局职工考核管理办法》,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杭锦旗统计局职工考核管理办法

  一、基本业务考评

  1、各专业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报表必须经数据评估领导小组评估、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未经评估签字上报的专业人员年终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2、各种统计报表上报应无迟报、无漏报、无差错。按照市统计局反馈情况为标准,无迟报、无漏报、无差错的专业年终奖励100元。专业报表出现一笔差错处罚该报表专业人员50元,各种报表迟报1天处罚该报表专业人员50        元,迟报2天处罚100元,迟报3天以上(包括3天)扣发全年全勤奖,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建议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3、每完成一项工作任务,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在完成任务后2日内写出书面总结、分析报办公室,办公室将收集到的总结、分析编写成工作信息,经局领导审核后,每月5日、10日、25日上传下达。

  4、不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办公室不按时处理收集到的总结,视为未完成工作任务,年终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节严重者,建议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5、未完成工作任务,每次处罚100元。

  6、办公室每月将职工工作情况汇总,于下月2日前公布并归档,年底与其它工作一起实行奖惩。

  二、统计分析考评

  1、各专业人员每完成一项报表,都要写出分析报告,未撰写分析报告的专业人员,视为未完成报表。

  2、每人每月至少撰写一篇统计工作信息(司机除外),于当月末完成;每人每季度至少撰写综合性统计分析一篇,于当季末完成。

  3、凡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统计分析(包括信息,网络除外,下同)每篇奖励1000元;被自治区级媒体采用的统计分析每篇奖励500元;被市级媒体、市党政两办简报、市统计局刊物采用的统计分析每篇奖励100元;被旗级媒体、各单位信息中心采用的统计分析每篇奖励50元;一稿多投按最高级别奖励;得到领导批示的分析文章奖励300元;有影响的文章在有影响的刊物上发表,根据情况酌情予以奖励。

  4、被上级统计部门评为优秀分析,旗局给予同等奖励。

  5、凡被采用的稿件,必须署名,否则不予采信。

  6、未按时、按要求上报统计信息、分析的工作人员每次罚款100元。

  7、工作人员的统计信息、分析、总结按要求完成后及时报常务领导,并提交审核领导小组审核,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字后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将收集到的信息、分析进行整理、编辑,上传下达。稿件一经采用,及时反馈予常务领导备案。未经批准、备案而发表的分析、信息不予采信,如发生不良影响,自行消除,若影响统计整体工作,停职反省,停职期间扣发工资。

  8、办公室每月将职工统计分析的撰写、采用情况整理、汇总后,于下月2日前公布并归档,年底与其它工作一起实行奖惩。

  三、日常事务管理

  1、设立全勤奖

  全勤奖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年底按考核结果一次性兑现。

  2、请销假制度

  单位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中共杭锦旗委办公室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苏木镇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的通知》(杭党办发〔2010〕35号)文件精神。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领导批准签字后记入考勤档案,一律不准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工。请病事假5天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由单位分管常务领导批示,请病事假5天以上按杭党办发〔2010〕35号文件要求审批。假期期满后及时找批准领导销假,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要到批准部门销假,并签注销假时间,逾期者需办理续假手续,不销假视为旷工,并计入考勤档案。

  3、考勤制度

  在严格执行杭党办发〔2010〕35号文件精神的同时,单位规定每月迟到、早退、脱岗5次以上或累计请事假3天,请病假5天或旷工1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全年累计旷工3天,请事假15天,请病假30天或病事假累加40天以上者,不享受单位全勤奖和其它一切福利待遇;考勤每月2日公布,年底总结兑现奖惩。考勤负责人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4、签到签退制度

  严禁互相代签,不准一次性签字,杜绝补签。如发现上述现象,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和考勤负责人当月全勤奖。发现两次扣当事人和考勤负责人一个季度全勤奖,发现三次扣当事人和考勤负责人全年全勤奖,发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当事人和考勤负责人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5、接待制度

  来人接待需填写《接待通知单》,并请示常务或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举行,接待费用一月一结。来人接待原则上相关专业人员陪同,接待来客标准执行旗委政府的有关规定。

  6、办公用品购买使用制度

  购买办公用品由各股队办拿出计划,经局务会审核后,集中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其他人一律不得擅自购买。使用办公设备的职工要注意保护设备,保持清洁完好。办公设备要登记造册,半年一清点,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7、电话管理制度

  打电话要长话短说,不准打长途电话,确需拨打,到局办长公室请示拨打,并登记清楚通话详情。发现有长途电话的股室要股室全体人员共付长途电话费。传输报表及接收程序原则上通过电子邮件进行。

  8、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要按时结算财务,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做好本职工作。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工作人员出差不予先借差旅费,回来后5日内报账结算,否则不予报支。职工在特殊情况下向单位借款时需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给予借款。财会人员不按上述款项执行,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津贴、考核不称职、停职反省等处罚。

  9、公文管理制度

  本局文件(包括信息,下同)起草由文秘书统一拟稿,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发文,每份文件必须报送每位局领导1份,并做好文件的存档工作。收文实行文件处理卡制,所有来文(包括电子公文)逐一登记后给每位领导传阅,涉及到相关专业的文件要按领导批示及时传阅给专业人员,每份文件的流转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紧急文件要及时传达办理或先办后流转;未能及时处理文件,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当月全勤奖、考核不称职、停职反省等处罚。

    10、出差住宿及补贴标准

  出差补贴严格按照有关财经制度执行,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四、其他

  1、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和参加集体活动适用于前面规定的有关考核办法。

  2、能够遵纪守法,没有违法乱纪行为。严格执行旗委关于禁赌令与禁酒令等文件精神,发现违规者一律按照文件精神给予处罚。

  3、职工之间团结互助,能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局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内设机构及领导小组如下:

  办公室(综合股)

  工作职责:负责文书档案、整理编辑统计资料、财务和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搜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的相关数据;写出具有一定借鉴价值的统计分析文章。

  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设综合核算、劳动工资、科技、基本单位(101表)等专业。

  农牧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旗农牧业经济、服务业各项报表数据的搜集、整理、审核、录入、传输业务,并写出具有一定借鉴价值的统计分析文章。

  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设农牧业、服务业专业。

  工业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旗工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能源、投资建筑、房地产、商业报表数据的搜集、整理、审核、录入、传输业务,以及单位计算站各项工作,并写出具有一定借鉴价值的统计分析文章。

  下设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交通、能源、房地产、投资、建筑业、商业等专业。

  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调查队

  工作职责:负责全旗城乡居民收支各项数据的搜集、整理、审核、录入、传输业务,并写出具有一定借鉴价值的统计分析文章。

  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设农村住户调查和城市社会经济调查专业。

  普查中心

  负责全旗各项大型国情国力普查、调查任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执法等工作,并写出具有一定借鉴价值的统计分析文章。

  下设法律法规、基层基础建设等专业。

  领导小组

  (1)数据评估小组

  (2)统计分析审核小组

  (3)综合业务考评小组

  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股队室负责人组成。

  本考核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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