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IFB001/2014-06794
-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锡尼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14年01月08日
- 名称: 杭锦旗锡尼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 文号: 锡政发〔2014〕3号
- 时效性: 正常
- 成文日期: 2014年01月08日


现将2014年来旗到市赴区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锦旗锡尼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8日
锡尼镇处置来旗到市赴区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我镇群众在2014年重大会议、重要节假日、日常工作期间来旗、到市、赴区、进京非访事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处置重大会议、重要节假日、日常工作期间来旗、到市、赴区、进京非访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巴雅尔(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贺云雷(镇人大主席)
刘春光(镇党委副书记)
高勇(镇政府副镇长)
李俊林(镇政法书记)
王春梅(镇纪检书记)
萨如拉(镇政府副镇长)
巴雅尔(镇武装部部长)
刘云峰(镇政府副镇长)
米彩霞(镇政府镇长助理)
吴建平(镇政府镇长助理)
成员:王琨(司法局副局长兼锡尼司法所所长)
呼日查(派出一所所长)
庄晓鹏(派出二所所长)
刘志平(派出三所所长)
莫日更(镇政法综治中心副主任)
贾志荣(镇综治办副主任)
张卫东(四十里梁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赵书军(胜利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闫向(阿门其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乌宁苏日嘎拉(锡尼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孟克达来(浩绕柴达木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乌音嘎(团结社区支部书记)
张丽萍(建安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陈晓红(民乐社区支部书记)
斯庆花(育才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吕咏梅(胜利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何春梅(新华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贾志荣同志兼任,负责来旗、到市、赴区、进京非访事件的综合协调、情况汇总、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原则,领导小组分设三个专项工作组。
(一)事件处理工作组。非访事件发生后,要及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具体解决处理方案。对诉求合理的,要依法给予解决;对诉求过高或无理缠访闹访的,要做好教育、疏导、稳控工作。
组长:巴雅尔(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贺云雷(镇人大主席)
李俊林(镇政法书记)
成员:刘春光(镇党委副书记)
高勇(镇政府副镇长)
王春梅(镇纪检书记)
萨如拉(镇政府副镇长)
巴雅尔(镇武装部部长)
刘云峰(镇政府副镇长)
王琨(司法局副局长兼锡尼镇司法所所长)
呼日查(派出一所所长)
庄晓鹏(派出二所所长)
刘志平(派出三所所长)
米彩霞(镇政府镇长助理)
吴建平(镇政府镇长助理)
莫日更(镇政法综治中心副主任)
贾志荣(镇综治办副主任)
张卫东(四十里梁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赵书军(胜利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闫向(阿门其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乌宁苏日嘎拉(锡尼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孟克达来(浩绕柴达木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乌音嘎(团结社区支部书记)
张丽萍(建安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陈晓红(民乐社区支部书记)
斯庆花(育才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吕咏梅(胜利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何春梅(新华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二)堵卡工作组。负责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对车站、重要路口、交通要道等重点部位的堵卡工作。
组长:李俊林(镇政法书记)
副组长:呼日查(派出一所所长)
庄晓鹏(派出二所所长)
刘志平(派出三所所长)
成员:张卫东(四十里梁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赵书军(胜利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闫向(阿门其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乌宁苏日嘎拉(锡尼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孟克达来(浩绕柴达木农牧服务中心主任)
乌音嘎(团结社区支部书记)
张丽萍(建安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陈晓红(民乐社区支部书记)
斯庆花(育才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吕咏梅(胜利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何春梅(新华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具体堵卡工作人员由派出所、农牧服务中心、社区安排,并上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接返工作组。如有来旗、到市、赴区、进京非访事件发生,要立即与信访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立即将上访人员接回。同时,协同派出所做好相关证据的搜集、固定和移交工作。
组长:李俊林(镇政法书记)
副组长:呼日查(派出一所所长)
庄晓鹏(派出二所所长)
刘志平(派出三所所长)
接返工作人员由镇各农牧服务中心、社区、派出所抽调。
二、工作要求
(一)劝返接回工作。进京上访事件发生后,要立即与旗驻京联络工作组联系,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劝接返工作,控制上访人,将其带离敏感地区。接返过程中,对拒不配合、执意在区、京滞留的上访人员,接返工作人员依法将上访人员强制带回旗内,与事件处理工作组共同配合处理解决。同时,在劝、接、返过程中,要保证上访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事件稳控工作。对发生到市、赴区、进京上访事件,事件处置工作组对事发地涉访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要在最短时间内将事件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组织者调查清楚。同时,责成各嘎查村、社区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上访人员进行24小时监控,堵卡工作组要增加工作力量,加大对车站、重要路口、交通要道等重点关键部位的监督管控力度,一经发现到市赴区进京上访可疑人员,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及时劝说拦截,对劝说无效、寻衅滋事闹事的,强制带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
(三)事件处理工作。对发生来旗、到市、赴区、进京非访事件,事件处理工作组要依据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对在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理工作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中信联发〔2008〕5号)和《杭锦旗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的意见》(杭信联发〔2012〕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非访人员一律先依法拘留后处理事件,对组织者、策划者和幕后操纵者进行严厉打击。事件影响较大,事态比较严重的,要向旗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四)舆论引导工作。各农牧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要加强对群众的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解说清楚中央及杭锦旗委、政府关于在2014年重大会议、重要节假日、日常工作期间对非访行为的处置办法,同时防止媒体炒作,扩大事态,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