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IFC001/2023-05112
- 分类: 综合;其它
- 发布机构: 杭锦旗巴拉贡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 名称: 关于印发《巴拉贡镇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对盟市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巴政发〔2023〕33号
- 主题词:
- 时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巴政发〔2023〕33号
杭锦旗巴拉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巴拉贡镇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
对盟市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
现将《巴拉贡镇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对盟市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巴拉贡镇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对盟市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杭锦旗巴拉贡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巴拉贡镇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对盟市
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2年度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指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鄂党农牧组发〔2023〕2号)文件精神和杭锦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杭锦旗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对盟市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杭乡振组办发〔2023〕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市、旗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主动认领问题,认真“举一反三”自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有序做好问题整改,坚持立行立改、真抓真改、严督实改,坚决做到问题不改彻底不放过,不改到位不销号,持续有力推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二、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责任落实方面
1.自治区指出问题:有的旗县对驻村干部管理不严,请销假手续不完善。
我镇存在问题:个别驻村干部请销假手续履行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强化对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中共杭锦旗委组织部、旗财政局、旗驻村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包联办发〔2021〕127号)文件要求,加强驻村干部考勤管理,要求驻村干部认真履行脱产开展包联驻村、驻村签到等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驻村干部有事确需请假或需请年休假的,要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认真、客观填写《杭锦旗包联驻村干部公出审批单/请(休)假条》。驻村干部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1至7天(含7天)由苏木镇包联办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派出单位、旗包联办备案;7天以上15天以内由所在苏木镇包联办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旗包联办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审批;15天以上按照相关规定审批报备。驻村干部因病需请假的,按照组织人事相关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党建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自治区指出问题:有的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对有效衔接相关政策不熟悉。
我镇存在问题:有的嘎查村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对有效衔接相关政策不熟悉。
整改措施:一是以旗委2023年“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为契机,组织驻村干部和嘎查村“两委”认真学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关讲话、政策文件精神。二是结合防返贫动态监测摸排等工作定期入户走访,第一书记和队员每月至少入户1次,了解脱贫户和监测户生产生活情况,宣传有效衔接相关政策。三是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微信群和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党建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政策落实方面
3.自治区指出问题:饮水安全管护不到位。
我镇存在问题:乌吉尔嘎查部分脱贫户饮用水水质不够好。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水质不够好的农牧户,进行水质采样检验,并为其安装家用净水设备。二是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水质监测。三是积极争取资金,采取新建水源井、配套水处理设备等措施,实施供水工程,因地制宜解决水质、用水方便程度等问题,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及时巩固现有饮水安全成果。
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城建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工作落实方面
4.自治区指出问题:抽查4292户农户中,有432户表示因疫情影响农产品销售存在一定困难。
我镇存在问题:2022年受疫情影响,我镇部分脱贫户存在农特产品售卖难的情况。
整改措施:针对该情况,我镇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摸排,迅速对接旗乡村振兴局为其申请补贴,并通过政府采购、网络宣传等方式帮助其进行销售。另外,依托包联驻村单位特长优势,搭建企地合力消费平台,2022年累计帮助农户售卖滞销果蔬、生猪和牛羊等农畜产品375万元。
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党建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自治区指出问题: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审计反馈,有的旗县项目资产收益管理不严,资产确权登记不完整、不准确。
我镇存在问题:我镇2017年杭锦旗泰胜种植专业合作社葵花加工产业化项目未进行产权确认及移交。
整改措施:抓紧开展确权移交工作,已明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正在登记入账。
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自治区指出问题:实地抽查中发现有92户工资性收入较2021年下降。
我镇存在问题:去年受疫情影响个别务工人员工资性收入下降。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微信群、网络平台、自媒体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就业政策,让脱贫人员及时了解最新就业创业政策。二是科学有序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脱贫人员特别是其中弱劳力、半劳力就地就近安置就业。
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自治区指出问题:实地抽查易地搬迁安置区发现,有的安置区未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尚未理顺,存在多头管理,有的农户还存在“两头跑”的现象。
我镇存在问题:部分易地扶贫搬迁户存在“两头跑”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对一”台账,定期调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就业状况需求变化情况,梯次跟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补短板项目。二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在搬迁户安置区附近谋划产业发展,全力推进搬迁后产业配套工作,以巴拉贡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等项目吸纳搬迁户就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8.自治区指出问题:入户实地走访4292农户中,有129户户厕改造户表示,因使用不习惯、后期无人维护、清掏麻烦、冬天冻住等原因基本不用。
我镇存在问题:部分外出务工人员闲置房屋户厕使用率较低。
整改措施:我镇常态化开展户改厕使用检查工作,并为农牧户发放维修服务明白卡,对出现问题,及时提供后期维护服务,保证户厕能够正常使用。
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城建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成效巩固方面
9.自治区指出问题:实地走访3085户脱贫户(含脱贫监测户)中,有697户(其中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有545户)人均纯收入与2021年相比平均下降6215.56元,下降了25.22%。
我镇存在问题:我镇2022年春夏两季遭遇旱涝灾害,部分脱贫户损失较重,导致经营性收入较去年有所下降。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当时已协调乡村振兴对受灾户进行救助,因此,对整体收入影响不明显。
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