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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巴拉贡镇“一长两员”森林草原源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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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巴拉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拉贡镇“一长两员”森林草原源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二级单位: 

  现将《巴拉贡镇“一长两员”森林草原源头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锦旗巴拉贡镇人民政府

202292

巴拉贡镇“一长两员”森林草原源头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杭锦旗巴拉贡镇委员会 杭锦旗巴拉贡镇人民政府关于呈报《巴拉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巴党报〔2021〕163号)文件精神,为组建专业护林护草员队伍,构建森林草原源头管理网络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方案。 

  一、森林草原基本概况 

  杭锦旗巴拉贡镇位于鄂尔多斯高原西北部,北靠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与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隔河相望,南接鄂尔多斯高原,西临工业城市乌海,东邻杭锦旗百万亩河套灌溉区,素有“水旱码头”的美誉。全镇自然分为北部农区和南部牧区两部分,总面积1989.59平方公里,其中优化开发区(沿河区)101.6平方公里,禁止开发区(牧区)1887.99平方公里,海拔高度1098m,辖1个社区6个行政村嘎查,户籍人口13086人,常住人口7098人。转移人口1958人。2021年降水量118.3mm,截至2022年7月19日,降水量13.8毫米,2021年平均气温11.54℃。全镇有耕地8.44万亩,草牧场117.77万亩,林地116.06万亩(享受公益林补贴44.7万亩),基本农田4.19万亩。20219月开始实施林长制,成立了巴拉贡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巴拉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设级总林长1人,镇级副林长11人,嘎查村(社区)级林长7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建一支全覆盖的专业护林员队伍,明确护林员(草管员)职责和管护范围,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管理。加强监管措施,成立森林草原监管队伍,明确监管员职责,进一步压实镇、嘎查两级林长责任。 

  三、实施内容 

  (一)组建专业护林员(草管员)队伍。一是护林员(草管员)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素质,熟悉管护范围内森林草原基本情况,巡护过程中能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迅速、准确上报发现的问题。二是明确每个专业护林员(草管员)的责任区域。按照森林草原网格化管理,结合地形地貌特点,将辖区内所有森林草原进行管护责任区域划定,并建立森林草原管护责任区与护林员(草管员)一一对应的责任关系,构建起全覆盖、网格化的森林草原管理网络。 

  (二)强化专业护林员(草管员)队伍管理。加强专业护林员(草管员)岗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专业护林员(草管员)巡护标准化建设,力争做到统一护林工具,提高队伍正规化水平。加强专业护林员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护林员(草管员)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管,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护林护草任务,在天气晴好的情况下,护林员(草管员)平均每月巡林不少于4次。每名护林员(草管员)都要记录巡林线路,统计巡林次数。 

  (三)明确“一长两员”工作职责。嘎查村(社区)级林长主要负责责任区内森林草原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草原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配合监管员做好对护林员发现问题的核实和相应处置。监管员原则上由包村干部担任,主要负责责任区内专业护林员(草管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对护林员(草管员)发现的问题开展实地核查和相应处置,同时要及时上报发现问题和处置情况。专业护林员(草管员)主要负责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管理和巡护工作,对发现野外用火、森林病虫害以及破坏林地林木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第一时间向监管员和嘎查村(社区)级林长报告。 

  四、制度建设 

  (一)确定嘎查村(社区)级林长职责。嘎查村(社区)级林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嘎查村的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区、湿地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区、湿地等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区、湿地等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并协助完成涉及本嘎查涉林涉草工作。 

  (二)确定镇监管员工作职责。负责监管责任区内森林草原;对责任区内所有护林员(草管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护林员(草管员)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合理规划护林员(草管员)的巡林路线;对护林员(草管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草原行为,并立即向嘎查村(社区)级林长报告。 

  )护林员(草管员)职责。 

  1.宣传、贯彻林业草原政策及法律法规。 

  2.开展日常巡护,掌握责任区内森林、林地、草地等分布情况,对重点地段、珍稀树种等实施重点管护。 

  3.对责任区内发生的休牧期非法偷牧、破坏草原、乱占滥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种植和加工毒品等违法行为以及森林火情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等情况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及时上报。 

  4.维护责任区内各种林业服务标识设施,对发生的破坏林长公示牌、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等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5.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开展森林草原调查和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草原案件等工作。 

  6.按时参加旗级林草主管部门和镇、嘎查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 

  五、各嘎查“一长两员”名单 

序号

  嘎查名称 

  林长 

  监管员 

护林(草管)员

  1 

  向阳社区 

  高海燕 

  如乐玛 

  韩娇 

  2 

  山湾村 

  杨荣 

  白向利 

  朱小霞 

  3 

  昌汉白村 

  院和平 

  杨军 

  吕海玲 

  4 

  兴建村 

  呼光军 

  刘博 

  常小燕 

  5 

  朝凯村  

  崔凤喜 

  杜蕾 

  杨乐 

  6 

  巴音恩格尔嘎查 

  苏雅拉夫 

阿拉腾巴特尔

  史科 

  7 

  乌吉尔嘎查 

  哈斯其劳 

  牛巴雅尔 

  张和军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