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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整改落实安全生产约谈情况的报告》的函
发文日期: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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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巴拉贡镇人民政府学习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整改落实安全生产约谈情况的报告》的函 

    

杭锦旗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杭锦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整改落实安全生产约谈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杭安办发〔2022〕5号)要求,为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巴拉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管”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力做好烟花爆竹、防凌、森林草原防火、燃气、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工贸、道路交通、电力、水利、教育、特种设备、铁路、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巴拉贡镇学习、落实文件精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全体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贯彻《杭锦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整改落实安全生产约谈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杭安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 

  二、巴拉贡镇党委书记孟和朝鲁,镇长柴琴,党委副书记赵书军带队巴拉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对我镇辖区烟花爆竹、防凌防汛、森林草原防火、燃气、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工贸、道路交通、电力、水利、教育、特种设备、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35家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本次安全检查共出动3个检查组,工作人员9人。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安全隐患。 

  三、巴拉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责任目标,编制《杭锦旗巴拉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于2022年年底全面落实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现已完成54项,剩余2项未完成 

    

                        杭锦旗巴拉贡镇人民政府    

                         20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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