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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全面推行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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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全面推行
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嘎查社区,镇直及驻镇二级单位:

为促进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全面提升兽医卫生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创建“新型基层兽医服务模式”,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实施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兽医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医发〔2017〕35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独贵塔拉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工作部署要求,以防范动物疫病风险和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以促进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发展壮大各类兽医服务组织,建立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新型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水平,降低畜禽死亡率,提高畜禽的养殖效益,为全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优质高效的畜禽疫病防治公共服务。

二、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畜禽疫病防治工作以村级动物防疫员为主体,但随着近年来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禽养殖数量大幅增加、畜禽病种不断增加,对畜禽疫病防治需求和标准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加之村级动物防疫员存在年龄老年化、文化程度偏低、待遇低、任务重、工作环境条件差、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较低、队伍规模日益萎缩、工作积极性、责任性不高等情况,造成了动物防疫密度达不到要求,防疫质量得不到保证,直接影响到畜牧业健康发展。从目前情况来看,以原有村级动物防疫员为主体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畜牧业发展的需求。创新畜禽疫病防控工作管理机制,推进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现实需要,也是农民创业创新的迫切要求。

三、目标任务

按照旗政府、农牧主管部门、镇政府、嘎查村及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建设的模式(即旗政府投入资金建设场地、购置设施设备,落实运行经经费,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指导、规范行业行为,镇政府和嘎查村提供场地),对现有村级防疫员和乡村兽医资源进行整合运用,建成以嘎查村级防疫员、乡村兽医为主体,执业兽医、行业专家及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业队伍。力争通过1—2年的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的公益性畜禽疫病防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畜禽疫病防治服务相结合的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新格局,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社会对畜禽疫病防治服务的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四、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依法依规加强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制度建设,确保制度规范、统一、公平、公开,将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列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预算,权责明确。购买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经费要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并强化预算约束。明确服务购买方、供给方在购买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

(三)加强监管,注重绩效。建立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研究细化验收标准,强化日常监管考核。确保供给方按照责任书约定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绩效考评机制。

(四)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工作要结合我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方案,稳步实施,扎实推进。

五、工作目标

(一)防疫模式及实施范围。20241月起,全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全面实行专业社会化服务,采取市场化运作,全领域服务,监督指导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以畜禽常态化免疫和“整村推进”模式开展畜禽疫病防治工作。

(二)动物防疫目标

1.免疫密度: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他常规动物疫病免疫达到自治区要求;动物免疫档案》建档率、《动物免疫户口册》持有率达到100%。

2.动物疫病免疫质量: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3.畜禽疫病死亡率:猪疫病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牛疫病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羊疫病死亡率控制在2%以内,禽疫病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

4.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辖区内散养户动物免疫注射及相关报表填报、监测采样、疫情巡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5.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六、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一)购买主体: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

(二)承接主体: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具有畜禽疫病防治服务范围的经营主体

七、购买内容

(一)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猪蓝耳病、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工作。

(二)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如扑杀、消毒、封锁、无害化处理等)。

(三)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样品采集。

(四)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

(五)畜禽免疫副反应的救治处理。

(六)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项目投资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00万元。具体包括:打造动物卫生室4处需要资金120万元;打造综合办公业务场所1处需要资金5万元;购买手术台、手术无影灯4个、动物专用输液泵4台、显微镜4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移动式X射线摄影机1台、全数字B超诊断仪1台、尿液分析仪1台、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1台等仪器设备共需150万元;购买社会化服务费120万元(包括村级防疫员工资60万元、病死畜无害化处理30万元、布病检测费用5万、其他人员工资25万元);拉用物资车辆1辆需资金10万元。

九、购买畜禽疫病防治服务经费来源、管理及兑付

(一)经费来源

1.上级财政支持安排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村级防疫员工资、布病检测费用、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费及其他等费用)

2.争取农牧、乡村振兴等行业专项资金;

3.群众要求免疫的政府购买以外的免疫项目费用,由群众自

(二)经费管理

1.政府购买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以及自治区财政支持畜禽疫病防治工作补助经费管理要求使用,实行专账核算管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以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防疫资金使用安全。在此项工作运行期间,政府购买资金兑付按所购买的服务内容、工作进度和绩效指标要求分批据实兑补。

2.政府购买以外的免疫项目收费。应本着“政府指导、双方协商、群众自愿、服务到位”的原则,在镇综合保障技术推广中心的指导下,根据实际免疫项目成本,合理定价,规范收费。承接主体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账核算管理、自负盈亏,坚决杜绝乱收费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十、考核验收

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考核验收每年分两次考核,分别于当年5月、11月进行。由综合保障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人员以入户抽查、查阅档案、询问等方式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内容应包括实地调查农户数、畜禽存栏数、应免数、实际免疫数、免疫密度、验收是否合格、处理意见等内容)。验收合格的,按责任书核定的金额支付服务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达标后方能按责任书核定的金额支付服务费,整改不达标的不予拨付服务费。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长:哈斯毕力格   镇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学峰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秦永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

李国强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政府副镇长

住日干井     镇政府副镇长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员:祁勇刚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王二全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玮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和指导全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工作。

2.成立技术领导小组

  长: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二全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成 员:根更图娜拉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干部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干部

王志刚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干部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干部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干部

郭岗元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干部

敖特更巴雅尔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干部

技术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王二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动物防疫工作方案、年度计划;负责对接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签订年度《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责任书》;监督和指导承接主体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工作;负责年度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资金兑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

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时与承接主体签订责任书,无偿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防疫必备冷链设施、疫苗、动物免疫标识等)综合保障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辖区内对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验收,提供考核结果和参与购买资金兑付。镇财政所负责购买服务资金的落实和预算,监督资金的使用方向,年终考核后及时拨付相关经费。各嘎查(委会负责辖区内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宣传,配合协助承接主体开展工作。承接主体严格履行购买合同义务,认真组织实施,主动接受党委、政府和综合保障技术推广中心、养殖户及社会监督,在完成责任书或协议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及时申请验收。

(三)深入宣传发动

镇综合保障技术推广中心、乡村振兴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和嘎查(村)委会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切实加强对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挂横幅、粘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高畜禽养殖场(户)知晓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提高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强化督查检查

党委、政府、镇综合保障技术推广中心要加强对承接主体的指导和督促,及时了解掌握其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镇综合保障技术推广中心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防疫全程实施监督检查。

 

                       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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