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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独贵塔拉镇共防共建共治协助机制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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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政发20236

   

   

  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独贵塔拉镇共防共建共治协助机制的通知

   

  独贵塔拉镇平安建设办、派出所、司法所:

  现将《独贵塔拉镇共防共建共治协助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独贵塔拉镇共防共建共治协助机制

   

  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市域治理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准确把握基层群众新呼声、新需求,独贵塔拉镇以平安建设办为牵头单位,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职能职责,推动平安独贵、法治独贵建设,探索建立共防共建共治协助机制。

  一、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全面加强沟通配合

  建立联动协作例会制度、部门衔接制度,加强阵地建设,指派专人为联动工作联络员。今后将定期召开由平安建设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枫桥式”大调解中心、嘎查村“三委”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处理“多部门联动”、社会治安防控、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相关问题。互相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矛盾纠纷统计、分析研判工作,记录分析研判等情况,对新发现的重大疑难纠纷和危及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互通信息,做到及时有效沟通。

  二、完善警司联调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依托已成熟运行的“枫桥式”大调解中心,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深入调动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及时调处,有效化解,防止民间纠纷转为治安、刑事案件。针对日常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疑难纠纷和危及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及时制定对应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和升级。嘎查村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平安建设办公室,对有可能由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和群体案件的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进行通报,由公安派出所提前介入,共同配合进行调解,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公安派出所接警发现、受理的由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损毁他人财物等治安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由平安建设办、司法所配合公安派出所进行调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及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三、启动多项联动措施,加强基层治理能力

  (一)法治宣传联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结合普法总体规划,从各自职能角度出发,针对辖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民生集市”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在日常宣传活动中,各部门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信息资源共享联动。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互相开放共享信息资源,司法所对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及时向平安建设办、公安派出所通报。平安建设办、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司法所需要调取的审前调查犯罪嫌疑人、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相关信息档案和数据给予协助配合。

  (三)特殊人员管理工作联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邪教人员、刑事解矫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开展联合定期走访活动,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全面了解重点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共同开展帮扶教育工作。

  (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联动。各部门就日常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疑难纠纷和危及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及时制定应对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和升级。

  (五)法律援助工作联动。平安建设办、公安派出所在调解矛盾、处理治安案件和纠纷过程中,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可以告知并联系司法所进行法律咨询,对有法律援助服务需求并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告知其有权利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涉及群体事件的,由各部门协助公安派出所进行法律宣传、调解等工作;涉及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所代为进行登记、收取材料等初审工作后转交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对涉及刑事案件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平安建设办、公安派出所直接或通过司法所与杭锦旗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并转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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