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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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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二级单位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杭锦旗司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锦旗司法局
  2024年5月20日
  
杭锦旗司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杭锦旗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对我旗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抽查时间
  每年9月份至12月份随机开展抽查活动。
  三、抽查对象
  杭锦旗公证处、辖区律师事务所。
  四、抽查内容
  各机构基本建设情况、执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日常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执业监管情况等。
  五、抽查流程
  1.制定抽查计划;2.抽取检查人员;3.抽取检查对象;4.组织监督检查;5.检查结果录入与公示。
  六、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发起检查前,制定并公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三)强化廉洁自律。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杭锦旗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杭锦旗司法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牵头科室/单位

抽查事项

抽查比例及频次

抽查内容

抽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执业活动的监管

 

全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0%,对同一单位的检查每年不超过1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主要检查律师事务所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

512

司法局

2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执业活动的监管

全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00%,对同一单位的检查每年不超过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业务开展和公证质量情况。恪守职业道德和遵守执业纪律情况。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情况。

512

司法局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