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6253
-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 名称: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动态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
- 文号: 杭市监发〔2023〕24号
- 时效性: 正常
-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做好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技术保障。为消除在用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带来的安全隐患,进一步预防和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鄂尔多斯市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动态清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动态清零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动态清零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定检率,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全旗特种设备定检率,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为全旗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做到特种设备领域清仓见底、精准登记、智慧化监管全覆盖,实现2023年全旗基于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特种设备定检率动态清零一次的总目标。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检查范围:全旗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二)工作重点: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动态清零。
三、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充分应用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立即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梳理本单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分类建立超期未检设备台账,并按照检验到期情况和报检情况,逐台清理系统中超期未检和即将超期的特种设备。对确认设备已停用、拆除的立即办理停用、注销手续。对排查过程中发现未办理注册登记的“黑设备”,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特别要注意撬装设备、设备系统内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情况,做到“应检尽检”。在检验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联系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并上传检验信息,保持检验数据实时动态更新。
(二)旗局检查(2023年4月15日—2023年9月10日)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内超期未检数据,对存在设备超期未检的使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在用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未办理注册登记、“假报停、真使用”等违法行为,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按规定程序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总结提升(2023年9月11日—2023年12月31日)
各使用单位要总结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动态清零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成果,建立健全提升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整体要求
各使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摒弃等靠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认真组织做好本次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动态清零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边开展专项整治边总结提炼经验,不断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流程。同时明确责任及责任人,时刻关注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内设备情况。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