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96
-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杭锦旗农牧局
-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 名称: 杭锦旗农牧局关于印发《杭锦旗肉羊种公羊补贴实施方案》《杭锦旗引进品种肉羊种羊补贴实施方案》《杭锦旗鄂尔多斯细毛羊种公羊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杭农牧发〔2022〕31号
- 时效性: 正常
-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旗肉羊良种补贴工作,推动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贯彻落实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杭锦旗肉羊种公羊补贴实施方案》《杭锦旗引进品种肉羊种羊补贴实施方案》《杭锦旗鄂尔多斯细毛羊种公羊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中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杭锦旗肉羊种公羊补贴实施方案
2.杭锦旗引进品种肉羊种羊补贴实施方案
3.杭锦旗鄂尔多斯细毛羊种公羊补贴实施方案
杭锦旗农牧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
杭锦旗肉羊种公羊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旗肉羊良种补贴工作,推动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贯彻落实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结合我旗实际,通过实施肉羊种公羊良种补贴,调动广大牧民饲养肉羊的积极性,扶持肉羊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加快肉羊良种化进程,提高肉羊个体产出,促进肉羊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全面提升畜牧业竞争力和收益,促进牧民增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内容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1.补贴对象:全旗各苏木镇从事养殖的牧户、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手续齐全、无纠纷)。
2.补贴范围:对全旗牧民需更新的特级或一级种公羊(肉羊培育品种)给予补贴。
(二)标准和方式
1.补贴标准:对养殖的牧民、企业、合作社需更新的特级或一级种公羊每只补贴1600元(国家、自治区良种补贴各800元/只)。
2.补贴方式: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牵头,各苏木镇具体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新购买肉羊种公羊农牧户进行统计,上报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汇总后,由各苏木镇组织农牧民统一到旗农牧局询价采购的种畜场购买,所购种羊需系谱清楚,且在一级以上,并签订合同,所有材料均需备案,种羊场出具发票、购买牧户名单和备案材料后到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申请每只种羊1600元的补贴。
二、项目组织和实施管理
(一)种公羊品种的认定。种公羊补贴品种以地方培育品种为主,种公羊标准必须是经自治区、盟市或旗种畜禽管理部门鉴定的特、一级种公羊,有种畜禽生产合格证书。种公羊必须佩带耳标,具有检疫合格证明,系谱清楚,档案记录齐全。
(二)供种单位的选择。供种单位必须是我区境内,具有县级以上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羊场,供种单位种公羊价格不得高于近三年种羊销售平均价。开展生产性能测定的种羊场予以优先推荐。
(三)购买补贴种公羊的确认。供种单位在出售种公羊时必须与购买者签订合同。如存在签订假合同现象,一经查实,吊销种羊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旗农牧主管部门核实确认购羊情况,负责监督落实补贴种公羊耳标的登记工作,对本辖区购羊情况进行核实。
(四)补贴资金申报程序。
需要申请购买种公羊的牧户、当地牧民兴办的规模养殖场、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兴办的养殖场和人工授精站点须持户籍簿、身份证、养殖场工商登记证和专业合作组织登记证等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并填写《购买种公羊申请表》,由嘎查(村)村民委员会汇总后,在嘎查(村)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所在苏木(镇)审查签署意见,同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随《购买种公羊申请表》一并上报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补贴条件进行审查,签署意见,确定受益对象。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种羊补贴登记工作,并将购羊者相关数据信息材料建档立卡。并将《肉羊种公羊补贴项目供应清册》报旗农牧局和旗财政局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贯彻落实好国家畜牧良种补贴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由旗农牧局负责全旗国家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苏木(镇)应积极配合,加强对补贴项目工作的推进。
(二)落实责任,确保成效。
1.旗农牧局负责制定本旗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负责项目的种公羊登记、建档立卡、技术指导、种公羊鉴定工作。
2.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政策宣传、牧户落实等相关工作。
3.旗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并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各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内容。杭锦旗农牧局负责公布种羊场名单以及种羊品种,确保牧区牧民知情、受益。旗财政局和旗农牧局,要设立补贴项目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农牧业局举报电话0477—6623331、财政局举报电话0477—6887993。
(四)加强督查监管,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旗农牧局、旗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组织实施不规范的项目苏木(镇)核减下年度补贴资金,凡发现虚报冒领、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下年度项目苏木(镇)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不定期对供种单位种公羊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报旗农牧局。严禁供种单位借补贴之机乱涨价,严禁向牧民强行推荐种公羊。
附件:1.杭锦旗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购买种公羊申请表
3.鄂尔多斯细毛羊种公羊补贴项目供应清册
4.种公羊购买合同
附件1
杭锦旗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姚俊 杭锦旗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敖其尔 杭锦旗财政局副局长
赛音吉雅 杭锦旗农牧局副局长
王宇胜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员:乔成刚 杭锦旗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郭东昕 杭锦旗农牧局畜牧股股长
贾军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室负责人
武玉平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室畜牧师
郝智华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室畜牧师
其其格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室高级畜牧师
附件2
购买种公羊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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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肉羊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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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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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肉羊(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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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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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种公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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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苏木(镇) 嘎查 |
基础母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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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情况 |
肉羊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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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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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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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数量 |
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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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乡镇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 此表一式三份,旗农牧业主管部门、苏木乡镇、购种羊者各存一份。
附件3
肉羊种公羊供应清册
旗(县、区) 乡(镇、苏木) 村(嘎查)
牧户姓名 |
购买种公羊数量 |
种公羊实际单价(元/只) |
补贴资金(元) |
基础母羊数量(只) |
受益人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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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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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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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旗农牧业局印制,一式两份,旗农牧业局或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乡(镇、苏木)综合服务中心各一份。 |
附件4
合同编号:
_______ 旗 苏木(镇)肉羊种公羊购买合同
甲方(种公羊供种单位):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者):
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落实购买绵羊良种补贴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乙方自愿购买 种畜场(种畜繁育户)的种公羊 只,总价款为 元。羊耳标号:(可另附名单) 。
甲方责任:
1.提供合格种公羊,提供种羊的信息资料;
2.提供饲养、疫病防治等技术服务。
乙方责任:
签订合同时及时交付购买种羊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在领取购买种羊补贴款时交旗农牧业主管部门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种公羊供种单位) (购买种畜者)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附件4
杭锦旗引进品种肉羊种羊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旗肉羊良种补贴工作,推动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贯彻落实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结合我旗实际,通过实施肉羊种羊良种补贴,扶持肉羊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带动农牧户养殖肉羊的积极性,加快肉羊良种化进程,提高肉羊个体产出,促进肉羊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全面提升畜牧业竞争力和收益,促进牧民增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内容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1.补贴对象:肉羊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
2.补贴范围: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羊。
(二)标准和方式
1.补贴标准:每只公羊补贴2800元(其中:国家畜牧业良种补贴2000元、自治区良种补贴800元/只),340只种公羊,共补贴95.2万元国,其中家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68万元,2011年-2013年畜牧业生产良种补贴结余资金27.2万元。
2.补贴方式:对自治区境内的种羊场,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纯繁种羊,由各苏木镇推介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统一到旗农牧局询价采购的种畜场购买,所购种羊需系谱清楚,且在一级以上,并签订合同,所有材料均需备案,种羊场出具发票、购买企业、合作社名单和备案材料后到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申请每只种羊2800元的补贴,剩余部分购买企业、合作社自筹直接给付种羊场。
二、项目组织和实施管理
(一)种羊品种的认定。种羊补贴品种以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羊,种公羊标准必须是经自治区、盟市或旗种畜禽管理部门鉴定的引进品种纯繁种羊,有种畜禽生产合格证书。种羊必须佩带耳标,携带健康合格证,系谱清楚,档案记录齐全。
(二)供种单位的选择。供种单位必须是我区境内,具有县级以上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羊场,供种单位种公羊价格不得高于近三年种羊销售平均价。开展生产性能测定的种羊场予以优先推荐。
(三)购买补贴种羊的确认。供种单位在出售种羊时必须与购买者签订合同。如存在签定假合同现象,一经查实,吊销种羊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旗农牧主管部门核实确认购羊情况,负责监督落实补贴种羊耳标的登记工作,对购羊情况进行核实并建档立卡。
(四)补贴资金申报程序。
1.需要申请购买种羊的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须持养殖场工商登记证和专业合作组织登记证等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并填写《购买种羊申请表》,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补贴条件进行审查,签署意见,确定受益对象。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种羊补贴登记工作,建立购羊档案。并将《引进品种羊补贴项目供应清册》报旗农牧局和旗财政局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贯彻落实好国家畜牧良种补贴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由旗农牧局负责全旗国家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苏木(镇)应积极配合,加强对补贴项目工作的推进。
(二)落实责任,确保成效。
1.旗农牧局负责制定本旗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负责项目的种公羊登记、建档立卡、技术指导、种羊鉴定工作;
2.旗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并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各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内容。杭锦旗农牧局负责公布种羊场名单以及种羊品种,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旗财政局和旗农牧局,要设立补贴项目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农牧业局举报电话0477—6623331、财政局举报电话0477—6887993。
(四)加强督查监管,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旗农牧局、旗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旗农牧局、旗财政局。
附件:1.杭锦旗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购买种公羊申请表
3.鄂尔多斯细毛羊种公羊补贴项目供应清册
4.种公羊购买合同
附件1
杭锦旗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姚俊 杭锦旗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敖其尔 杭锦旗财政局副局长
赛音吉雅 杭锦旗农牧局副局长
王宇胜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乔成刚 杭锦旗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郭东昕 杭锦旗农牧局畜牧股股长
贾军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室负责人
武玉平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室畜牧师
郝智华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室畜牧师
其其格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室高级畜牧师
附件2
引进品种羊购买种羊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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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肉羊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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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肉羊(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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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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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种公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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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苏木(镇) 嘎查 |
基础母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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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情况 |
肉羊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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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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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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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数量 |
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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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乡镇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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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农牧业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 此表一式三份,旗农牧业主管部门、苏木乡镇、购种羊者各存一份。
附件3
引进品种羊供应清册
旗(县、区) 乡(镇、苏木) 村(嘎查)
购买单位名称 |
购买种公羊数量 |
种公羊实际单价(元/只) |
补贴资金(元) |
基础母羊数量(只) |
受益单位(签字盖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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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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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单位: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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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旗农牧业局印制,一式两份,旗农牧业局或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购买企业、合作社各一份。 |
附件4
合同编号:
_______ 旗 种羊购买合同
甲方(种羊供种单位):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者):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 联系电话:
为落实购买绵羊良种补贴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乙方自愿购买 种畜场(种畜繁育户)的种羊 只,总价款为 元。羊耳标号:(可另附名单) 。
甲方责任:
1.提供合格种羊,提供种羊的信息资料;
2.提供饲养、疫病防治等技术服务。
乙方责任:
签订合同时及时交付购买种羊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在领取购买种羊补贴款时交旗农牧业主管部门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种公羊供种单位) (购买种畜者)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附件3
杭锦旗鄂尔多斯细毛羊种公羊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旗细毛羊良种补贴工作,推动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贯彻落实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结合我旗实际,通过实施牧区细毛羊良种补贴,调动广大牧民饲养细毛羊的积极性,加快细毛羊良种化进程,提高细毛羊个体产出,促进细毛羊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全面提升畜牧业竞争力和收益,促进牧民增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内容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1.补贴对象:全旗各苏木镇从事养殖的牧户。
2.补贴范围:对全旗牧民需更新的特级或一级种公羊给予补贴 。
(二)标准和方式
1.补贴标准:对养殖的牧民、企业、合作社需更新的特级或一级种公羊每只补贴1600元(国家、自治区良种补贴各800元/只)。
2.补贴方式: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牵头,各苏木镇具体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新购买绵羊种公羊农牧户进行统计,上报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汇总后,由各苏木镇组织农牧民统一到旗农牧局询价采购的种畜场购买,所购种羊需系谱清楚,且在一级以上,并签订合同,所有材料均需备案,种羊场出具发票、购买牧户名单和备案材料后到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申请补贴,农牧民购买的种公羊经旗农牧局专家鉴定符合标准,建档立卡后每只补贴800元。
二、项目组织和实施管理
(一)种公羊品种的认定。种公羊补贴品种以地方品种鄂尔多斯细毛羊为主,种公羊标准必须是经自治区、盟市或旗种畜禽管理部门鉴定的特、一级种公羊,有种畜禽生产合格证书。种公羊必须佩带耳标,具有检疫合格证明,系谱清楚,档案记录齐全。
(二)供种单位的选择。供种单位必须是我市境内,具有县级以上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羊场,供种单位种公羊价格不得高于近三年种羊销售平均价。开展生产性能测定的种羊场予以优先推荐。
(三)购买补贴种公羊的确认。供种单位在出售种公羊时必须与购买者签订合同。如存在签定假合同现象,一经查实,吊销种羊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旗农牧主管部门核实确认购羊情况,负责监督落实补贴种公羊耳标的登记工作,对本辖区购羊情况进行核实。
(四)补贴资金申报程序。
1.需要申请购买种公羊的牧户、当地牧民兴办的规模养殖场、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兴办的养殖场和人工授精站点须持户籍簿、身份证、养殖场工商登记证和专业合作组织登记证等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并填写《购买种公羊申请表》,由嘎查(村)村民委员会汇总后,在嘎查(村)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所在苏木(镇)审查签署意见,同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随《购买种公羊申请表》一并上报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补贴条件进行审查,签署意见,确定受益对象。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种羊补贴登记工作,并将购羊者相关数据信息材料建档立卡。并将《鄂尔多斯细毛羊种公羊补贴项目供应清册》报旗农牧局和旗财政局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贯彻落实好国家畜牧良种补贴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由旗农牧局负责全旗国家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苏木(镇)应积极配合,加强对补贴项目工作的推进。
(二)落实责任,确保成效。
1.旗农牧局负责制定本旗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负责项目的种公羊登记、建档立卡、技术指导、种公羊鉴定工作。
2.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政策宣传、牧户落实等相关工作。
3.旗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并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各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内容。杭锦旗农牧局负责公布种羊场名单以及种羊品种,确保牧区牧民知情、受益。旗财政局和旗农牧局,要设立补贴项目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农牧业局举报电话0477—6623331、财政局举报电话0477—6887993。
(四)加强督查监管,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旗农牧局、旗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组织实施不规范的项目苏木(镇)核减下年度补贴资金,凡发现虚报冒领、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下年度项目苏木(镇)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不定期对供种单位种公羊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报旗农牧局。严禁供种单位借补贴之机乱涨价,严禁向牧民强行推荐种公羊。
附件:1.杭锦旗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购买种公羊申请表
3.鄂尔多斯细毛羊种公羊补贴项目供应清册
4.种公羊购买合同
附件1
杭锦旗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姚俊 杭锦旗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敖其尔 杭锦旗财政局副局长
赛音吉雅 杭锦旗农牧局副局长
王宇胜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员:乔成刚 杭锦旗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郭东昕 杭锦旗农牧局畜牧股股长
贾军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室负责人
武玉平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室畜牧师
郝智华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室畜牧师
其其格 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室高级畜牧师
附件2
购买种公羊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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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肉羊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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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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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肉羊(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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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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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种公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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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苏木(镇)嘎查 |
基础母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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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情况 |
肉羊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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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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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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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数量 |
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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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乡镇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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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农牧业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 此表一式三份,旗农牧业主管部门、苏木乡镇、购种羊者各存一份。
附件3
鄂尔多斯细毛羊种公羊供应清册
旗(县、区) 乡(镇、苏木) 村(嘎查)
牧户姓名 |
购买种公羊数量 |
种公羊实际单价(元/只) |
补贴资金(元) |
基础母羊数量(只) |
受益人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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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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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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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旗农牧业局印制,一式两份,旗农牧业局或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乡(镇、苏木)综合服务中心各一份。 |
附件4
合同编号:
_______ 旗 苏木(镇)种公羊购买合同
甲方(种公羊供种单位):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者):
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落实购买绵羊良种补贴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乙方自愿购买 种畜场(种畜繁育户)的种公羊 只,总价款为 元。羊耳标号:(可另附名单) 。
甲方责任:
1.提供合格种公羊,提供种羊的信息资料;
2.提供饲养、疫病防治等技术服务。
乙方责任:
签订合同时及时交付购买种羊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在领取购买种羊补贴款时交旗农牧业主管部门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种公羊供种单位) (购买种畜者)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